
【橙訊】黎智英創立壹傳媒及《蘋果日報》自誕生以來,為博取關注,常年大肆歪曲事實、炮製假新聞,誤導公眾,而且一犯再犯、屢教不改,不僅對當事人造成深重傷害,亦嚴重毒害社會氛圍。小編就此盤點《蘋果》創刊後多宗假新聞事件,揭露其惡毒面目。
1995年:合成周慧敏「裸照」
《壹本便利》1995年4月出版的第169期封面,將女星周慧敏的臉移花接木在日本AV女優的裸身。周慧敏控告《壹本便利》,最終《壹本便利》敗訴須支付賠償金。
1998年:「陳健康事件」出錢造假
1998年10月新界發生母子墮樓的倫常命案,該案涉事男子陳健康,承認接受了《蘋果日報》5000元酬勞,讓其拍攝自己北上召妓尋歡的「獨家報道」。隨後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刊登全版啟事公開道歉。
2003年:周星馳告誹謗
《壹週刊》及《蘋果日報》先後刊登報道,指有「髮廊妹」進入影星周星馳的酒店套房。周星馳隨即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最終壹傳媒向周星馳賠款和解了事。
2004年:誹謗中國交通保險
《壹週刊》2004年發表一篇關於中國交銀保險的報道內含誹謗成分,區域法院最終在2010年裁定報道內容不實且並非公允評論,判《壹週刊》須向中國交通保險賠償15萬元,並支付對方訟費。
2008年:屈警署女工偷竊
警署女雜工羅紫清2009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蘋果日報》於2008年5月發表的一篇題為「警署女雜工被指偷清潔用品」的報道內容誹謗。《蘋果日報》最終賠償49.1萬元。
2010年:誹謗「霸王」洗髮水
2010年7月:《壹週刊》刊登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稱霸王洗髮水含有致癌物「二噁烷」,導致霸王洗頭水銷量一落千丈。霸王其後控告壹傳媒誹謗,高等法院於2016年裁定霸王勝訴,指《壹週刊》調查粗疏、膚淺。
2011年:「迎新營玩死人」誤導公眾 中大學生罷讀
《蘋果日報》頭版2011年8月16日以《中大迎新營玩死女生》為題,報道該校一位女生墮樓身亡的新聞,報道引起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發出聲明,呼籲全體同學、教職員及校友罷讀《蘋果日報》。
2012年:誹謗章子怡
《蘋果日報》、《壹週刊》相繼刊登新聞,聲稱章子怡「賣肉」被禁止出國,章子怡控告《蘋果日報》及時任總編輯誹謗。高院同意報道對章影響重大,屬嚴重誹謗,下令章可獲訟費39.6萬元。
責編 | 李永康
編輯 | 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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