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_without_url!$
屯門法院倒掛國旗。圖:葉俊遠@Facebook

【橙訊】民建聯成員葉俊遠在個人社交網facebook上載一幅相,指屯門法院倒掛國旗。

葉俊遠發文批評:「『可恥』屯門法院倒掛國旗,連法院也帶頭侮辱國旗,難怪昨天侮辱國旗案,偏離案例,判得那麼輕! 」

他其後於9時05分又補充:「經本人向屯門法院投訴後,職員已重新正確地懸掛國旗。」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責編:CK

編輯 | Stephy Li

編輯推薦

​廣電總局召開「電視劇健康審美座談會」:杜絕「顏值至上」 倡劇本中心

中國胸痛中心大會首次在港舉行 盧寵茂:正籌備建立香港第二間胸痛中心

王毅與歐盟及沙特方面通話:安理會不應給未經授權軍事行動披上合法外衣

美媒:美陸軍參謀長喬治被迫辭職 白宮正考慮解職更多高官

​伊朗局勢|特朗普發布炸毀伊朗「最大橋樑」影片施壓 伊外長指絕不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