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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強姦案疑犯,在覊留期間上吊自殺。圖:資料圖片

【橙訊】屯門寶田邨2017年發生強姦案,強姦獨居女子的疑犯,疑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期間,在清潔活動室廁所時疑利用床單上吊身亡,其死因聆訊今天(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死者父親作供時透露,死者曾向其母指自己「有啲病態」,又曾寫信承諾「會認清自己問題」,事隔半個多月死者上吊自殺,並寫下遺書指出「原諒我的自私,我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

死者林洛文曾於2011年因另一案被判入獄,直至2015日出獄,惟在2017年6月又捲入一案強姦案被捕,同月14日被帶返屯門法院出庭應訊,期後一直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最後於同年7月10日疑在廁所上吊身亡,終年28歲。

死者父親林子來供稱,兒子還柙期間妻子曾前往探望,當時死者表示「犯咗事,心理有啲病態,當我喺度醫病」、「最多10年8年出返嚟」。死者又曾在6月19日寄信回家,當時指「我會好好照顧自己,你當我將自己調理好」、「我會認清自己嘅問題,解決好自己嘅問題」。惟他一直不覺得死者有自殺傾向。

及至同年7月8日,即死者自殺兩天前,他留下遺書,當時寫道交託父母予胞妹照顧,「出返嚟個20個月同你哋生活好開心,只係自己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導致搞到而家咁」。

死者家屬於聆訊期間在有需要時可向證人提問,惟死者父親作供完畢便向裁判官表示要離開,並放棄之後提問的權利,直接離開法院。

此外,警方在庭上讀出案件的調查結果,根據女事主口供所指,案發當日為2017年6月9日,當時她返回寶田邨住所時曾與死者同乘升降機,死者未有尾隨。惟事主再度開門外出時,赫見死者站在家門,死者將事主推入屋內強姦,事後更用她家中水杯飲水。同月13日,警方拘捕死者,2日後事主亦認出被者,而他亦在錄影會面中有所招認。警方事後調查發現,水杯驗出被告的指紋、事主的腹部、右耳及乳房均找到死者的DNA樣本。

責編:陳正偉

編輯 | Gordon Ch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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