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法律改革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書,建議新訂一項「窺淫罪」,以及一項「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支持,但認為有關建議,未能涵蓋偷拍女性胸部,及其他類型的「影像性暴力」行為,促請當局盡快堵塞漏洞。
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共接獲23宗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當中涉及偷拍性行為過程、未經同意下被分享私密影像予其他人等,惟只有七成受害人選擇報警,而全部案件仍處落案起訴階段。
關注團體表示,報告未能涵蓋偷拍女性胸部,以及其他類型的「影像性暴力」行為,包括未經同意下散布、販賣、印刷私密影像等,促請當局盡快堵塞漏洞。
法改會建議訂立的「窺淫罪」,訂明在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而偷望或偷拍另一人的行為,屬於刑事罪行,又建議訂立「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不論有任何目的、在公眾或私人地方,未經對方同意下拍攝裙底均屬違法,但條例並不涵蓋偷拍上半身例如胸部。
責編:李仕奇
編輯 | 孫紹豪
編輯推薦
復活節清明節長假|周六超55萬港人出境 逾13萬內地旅客訪港
9男子涉多項罪行被拘部分有黑社會背景 警搜出市值逾436萬元毒品
醫管局指九龍東醫院聯網逾5.6萬病人資料洩露 李夏茵稱疑有人非法盜取資料
陳美寶:將向立會介紹全新法定規管框架 加快引進新型運輸系統項目落地
兩蚊兩折|孫玉菡:整體系統轉換順利 九巴故障須自行承擔
天文台:大埔區雨勢特別大 可能出現嚴重水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