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男地產經紀於去年3月在葵涌梨樹路駕駛其寶馬房車回家途中,失控鏟上行人路,一名少婦為保護兩歲女兒走避不及遭撞到,左腳更遭當場輾斷,右腳掌亦需接受截肢手術。經紀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被判監15個月,停牌兩年,並需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陳曉昇(29歲)被控於2018年3月19日在新界荃灣梨樹路設有交通管制燈的行人過路處危險駕駛,引致女子杜穎楠(36歲)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官在判刑時說,被告事發時失去駕駛專注力,對事主造成重大傷害,令她不能再獨立生活,事業突然終結,亦不能再如其他父母般照顧兩名女兒。車禍中的兩歲女童雖然無受嚴重傷害,但不能如其他兒童一樣擁有快樂童年,基於案件嚴重性,判處社會服務令不是恰當的做法,認為判刑要有阻嚇作用。
責編:李仕奇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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