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高院早前裁定透過申請建屋牌照興建丁屋,屬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惟根據現行政策,只有新界認可鄉村的男性原居民擁有丁權,原有鄉村的卻沒有。元朗十八鄉一名居民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現時丁屋政策剝奪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民權益,要求法庭裁定原有鄉村原居民都擁有丁權。
根據現行小型屋宇政策,年滿18歲、父系源自1898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可一生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其所屬鄉村內的合適土地上,建造一所最多3層高、每層面積700呎的小型屋宇自住。
今次覆核的申請人為家住元朗舊墟的譚瑋鋒,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無律師代表的譚認為,地政總署將新界原居民分為原有鄉村和認可鄉村,但只允許認可鄉村男原居民申建丁屋,是以行政手段剝奪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
責編:李仕奇
編輯 | 江純力
編輯推薦
前沙田警區指揮官受襲致骨折向施襲者民事索償 明日結案陳詞
警方過去2周接逾50宗網上情緣騙案涉款逾1600萬 有47歲中女損失近200萬
全運會|保總:選出10名香港代表參賽保齡球群眾賽事 冀港隊取三甲
內地補習機構被指「借殼辦學」 議員斥販賣焦慮及誇大情況
醫管局向14公院醫生頒優秀青年獎 有醫生引入微創關節置換手術加快病人康復
海關:今年檢獲私煙數量按年升4倍 料與執法策略奏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