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被譽為「街頭健身王」的黃煒峰,涉嫌在屋邨扶手電梯偷拍中六女生裙底,被男途人發現後疑刪除手機內影像。他被捕後否認偷拍,涉案手機中亦找不到相關片段。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黃煒峰,24歲,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23日,在黃大仙慈正邨近正泰樓的上行扶手電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子裙底。
當時就讀中六的18歲女生上庭供稱,案發當天約下午6時她補習後回家,途經扶手電梯時,一名男途人拍她肩,告知她被人偷拍。站在事主身後兩級的被告,連聲道歉説「對唔住、對唔住」,更欲刪除片段。她出手阻止但被擋開,被告最後成功刪片。期間,她看到手機上有白影的定格,懷疑是自己身穿的白色校裙。
男途人徐煒供稱,事發時看見被告彎身並伸手進事主裙底,於是上前喝止:「你做咩影人裙底?」徐又指,看見被告手機上顯示扶手梯的影片定格。
辯方質疑,事主沒有親眼看到被告偷拍她,又指出,徐並不肯定被告手機內的片段定格是現場的扶手電梯。而事主校裙長度過膝,被告當時手拿紙袋,彎低伸手拍片實在難以兼顧。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4日作出裁決。
責編:陳正偉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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