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前年參加立法會選舉時,涉嫌失當處理9項來歷不明共2.3萬元的選舉捐款,遭廉署起訴。案件今早在沙田法院再提訊,被告李偲嫣否認選舉舞弊,裁判官排期明年2月25日至3月1日審訊。
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辯方稱,審訊期間會提出法律爭議,指廉署調查人員錄口供時未有作警誡,會反對被告的筆錄口供呈堂。另外又會爭議廉署沒有向控罪所指的8名捐贈者錄取口供。
控方表示,將傳召共12名證人作供,當中不包括捐款者。裁判官安排審訊於明年2月尾進行,下令開審前5工作天前呈上已獲雙方同意的承認事實。
被告身穿一襲灰色連身裙出庭,丈夫謝鋮浚亦有到場旁聽,散庭後2人手拖手離去。
54歲被告李偲嫣被控於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舞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即她身為候選人,在收取9項每項1000元以上、合共2.3萬元、不知名或地址不明的捐款後,未有確保該筆捐款不會用來繳付選舉開支,和未有按規定將該項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責編:李仕奇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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