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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桂芬早年曾因重罪被判監多年。圖:星島

【橙訊】曾涉及多宗嚴重罪案的「黃氏家族」,長兄黃桂芬昨晚在保釋期間,於油麻地停車場墮下死亡,警方在現場檢獲遺書,初步相信是自殺。

出身石硤尾小販家庭的「黃氏兄弟」,長兄桂芬,又名進一,老二桂榮、老三桂強、老六桂南,另有四妹及五妹。

1987年商人莊啟明在美孚新邨被數名大漢毆斃,而開設財務公司經管放數的黃桂芬﹐於翌年在高院因放高利貸罪名判囚18個月,及後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加刑申請﹐結果黃桂芬刑期增至4年,1991年黃桂芬再因莊啟明兇案,在高院被裁定協助教唆他人嚴重傷人罪,判囚12年。同年上訴減刑成功,刑期減為10年,兩案刑期分期執行,即共囚14年。他於1999年3月6日刑滿放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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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桂芬出獄後曾接受傳媒專訪。圖:星島

其二弟黃桂榮,因涉2000萬元串謀訛騙罪而棄保潛逃,1997年返港自首,遭判監21個月,於98年9月出獄。至於3弟黃桂強,於2000年因收受外圍波纜被捕,被判囚3年。

黃氏四弟黃桂南當年曾四出為兄長黃桂芬伸冤,1994年向前律政司馬富善潑墨被捕,判處罰款,翌年多名高官包括前懲教署長黎明基、大法官王見秋及其女兒王穎妤、富豪陳廷驊等接獲署名「越南戰士」的連環恐嚇信,陳方安生堂妹方幸生被人毆打。結果黃桂南因恐嚇等罪,被判監4年10個月,於1999年1月放監。

黃桂芬當年在出獄後,曾接受傳媒訪問,聲稱他今時今日凡事都會循規蹈矩,透過合法途徑為公義戰鬥到底﹗又自言一生中所追求的只有「公義」二字,不論花多少金錢及時間,他都會為正義戰鬥到底。他當時又透露收入,絕大部分來自家族的財務公司放貸生意及房地產投資業務。

責編:陳正偉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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