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報稱司機的積犯於前年在網上同性戀的論壇上,認識了當時僅14歲的男學生,及後強迫這名14歲男生為他口交及肛交,及玩「主人與奴隸」的性虐遊戲,男子用手機拍下相關過程,並在兩人分手後發布。該積犯早前已承認7項控罪,法官今日判刑時指,被告重犯機會高,故判囚8年半。
30歲被告羅俊彥承認非禮、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肛交、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7項控罪。辯方今呈遞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求情指被告已認罪,令受害人無須岀庭作供,另外被告的母親及教會等為他撰信求情,而被告已向受害人道歉。
控方透露被告有一項非禮及3項肛交案底,其中2014年的肛交案還押至前年被判囚32個月,並於同年刑滿出獄而干犯本案。
法官李瀚良判刑指,被告早前被確診有反社會人格,對社會有潛在危險且重犯機會高,惟被告拒絕治療。他又指,對被告所犯的罪行,法庭必須處以重刑,以收阻嚇作用,及反映公眾對有關罪行的厭惡。
法官又表示,被告在前年因類似控罪被判刑時,法庭是視該案事主與被告是情侶關係;但本案被告卻是在網上挑選受害人,用計強迫對方就範,並且拍攝性虐視頻;及至對方決定反抗時則把淫照公諸於世,這些都是加刑因素。綜合這些加刑因素及被告承認控罪後,法官最後分別判7項控罪,每罪判監兩個月至3年4個月不等,惟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後把總刑期定為8年半。
根據案情,事主前年在認識被告後,表示希望終止兩人關係,但被告威脅要自殺,事主亦收到被告「胞弟」的信息,指不會放過事主。被告其後到事主家中要求事主為他口交,事主因被告身形高大,不敢拒絕。事主其後與被告繼續發展,並以「老公、老婆」稱呼對方。同年9月至10月間,被告與事主兩次肛交,其間均沒有使用避孕套或潤滑劑,被告更曾以手機拍下性虐事主的過程。
責編:吳志隆
編輯 | 孫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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