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保強

遠在春秋戰國時的慎到,對契約的功能就有論述:「夫投鉤分財,投策分馬,非以鉤策為均地。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 得惡者,不知所以怨。故蓍龜所以立公識也, 權衡所以立公正也,書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審也,法制禮藉所以立公義也。凡立公所以棄私也。」《慎子》(霍存福,二〇〇八,頁六二)

契約記錄了交易協議,目的是為了求得公信。公者非私也,兩人以上才能構成公,公信即指結約者兩邊的信任。契約是為了兩邊都信任此契約所定下的協議會被遵守的,所立之事是會被執行及不被違反的。集體生活是公共生活,公共生活要有共同遵守及可以執行的機制,維持生活中的互動及合作順暢無礙,契約連同蓍龜、權衡、度量、符節、鉤策、法制、禮藉等正屬這些機制。若公信未立,紛爭及訴訟容易產生,立公信的引生功能則是預防及終止訴訟。「朝市徵信,則有符、契、券、疏」, 中國古代的交易,廣泛使用了券契及符節,因它們是具有公信力的機制。(霍存福,二〇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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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由交易產生,圖為宋代畫家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局部) 反映的鬧市情景  圖:故宮博物院

唐代的出土契約文書中經常出現「兩和」這個詞,和是指和合,兩和是結約者雙方都和合同意。兩和的規定是表示交易已取得雙方的和合同意, 缺乏兩和的契約容易製造紛爭,為交易製造不安全及不可信賴,破壞商業秩序。兩和不只可減少紛爭,同時給予交易正當性及可信性。除立信之外,兩和是契約的原則。值得一問的是,兩和是否表示交易雙方地位平等?交易雙方是否是自願的?(翟海峰,張振國,二〇〇八)。

在古代中國等級深嚴的社會,買賣契約上的兩和並不表示交易雙方的地位平等,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所達致的兩和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古時並無資訊自由,公開透明等要求,地位不平等對強者永遠有利,交易平台並不平坦,而是向強者那方傾斜的。強者可以利用其市場優勢,或操控資訊,隱瞞資訊,甚至不誠實做假的法,製造種種不公正的交易。因此,兩和原則,只反映了雙方的同意, 但不代表是在公平交易狀況下的知情同意,更不表示交易是公平的。交易不能脫離其所處的社會結構及制度, 若社會不平等,制度不公正, 則公平交易只屬子虛烏有。兩和的契約精神應回到歷史脈胳中審慎理解,不宜作過份的解讀。

在古代中國進行買賣,若買賣的目的物是小型物件時口頭契約即可。若交易物是大型財物,如土地、田舍、牲畜等則要有文字契約。唐代以前並無此法律規定。唐代開始,法律規定:「凡買賣奴婢、牛馬,用本司本部公驗以立卷。」立卷即是要訂立契約。《唐律疏義.雜律規定》:「諸買奴婢、馬牛、駝、騾、驢,已過價,不立市券,過三日苔三十;賣者,減一等。立券之後,有舊病者三日內聽悔, 無病欺市如法,違者苔四十。」(韓冰,二〇〇八,頁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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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畫家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局部)  圖:故宮博物院

民間雖可自行結約,但官府在其中扮演了要角。如上文言,官府對民間私契是有諸多規限的。首先,契約的形式要依循官府的規定。就以買賣契約為例,自宋到清代, 買賣契約都要遵守一定的格式。

一、契約有統一的格式,包括列明買賣雙方、販賣原因、標的物、立契時間、價錢及交付時間、中人、契約責任等。

二、契約分成多類:有官印、無官印;紅契或白契。紅契是已納稅的約,蓋有紅色官印;白契是無官印的約,表示未繳稅款。

三、契約一般有「中人」、「中見人」、「憑中人」的中人簽名畫押,表示契約的簽訂是有見證人的。其後中人的角色更擴大到包括附有連帶責任的擔保人角色,這習慣一直沿用至今。(韓冰,二〇〇八,頁六三)

古代中國的契約,對結契人的身份亦有所限制,誰跟誰結約得受制於反映當時社會習俗的律令,不是任何人彼此同意就可以自行締結契約。《唐律雜令》有規定:「自唐元和六年後來條理,典賣物業,敕文不一,今酌詳舊條,逐件書一如後……應典,賣,倚當物業,先問房親,房親不要,次問四鄰;四鄰不要,他人並得交易。房親着價不盡,亦任就得價高處交易。」有些地方的家族族規亦有類似的家族優先的條款,規定出賣田宅時,族人不買時才能賣給外姓人。中國古代的契約自由是受民間家族主義的風俗所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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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畫家仇英《南都繁會圖卷》(局部) 的南京風俗畫  圖:Wikimedia Commons

結約者的身份不單受到官府的限制,買賣的標的物亦受到管制。有些物品,如火炮、馬甲等, 是禁止私人交易的。例如,明朝禁止古器、鐘鼎、符印、軍器等物品交易。茶、鹽等百姓日常必需品都列為官賣品, 商人要取得府官的許可證才能販買。此外, 官府對借貸的利息亦有所規定,不是全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唐代對借貸利息有以下的規定:「諸公私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不為理,每月收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韓冰,二〇〇八,頁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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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選並改編自《帝制中華之庶民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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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中華之庶民倫理》

作者:葉保強

出版社:中華書局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點擊書封,了解詳情)

責編:Zero Cheung

編輯 | 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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