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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子各被判6下鞭刑。圖:資料圖

【橙訊】兩名被判同性戀罪的馬來西亞女子原定昨(28日)執行鞭刑,伊斯蘭法庭以技術性問題為由延後鞭刑。

今年4月,馬來西亞兩名女性因為在丁加奴州(Terengganu)公共廣場的車內親熱,遭伊斯蘭執法人員逮捕。二人被判犯下同性戀罪後,原本需在昨日執行鞭刑,伊斯蘭法庭以技術性問題為由延後鞭刑,維權人士希望這讓他們有時間阻止行刑。

這兩名女子分別為22歲和32歲,她們被帶到伊斯蘭法庭受審,承認違反禁止女性之間發生性關係的伊斯蘭教法,各被判6下鞭刑和罰款3300令吉(約6300港元)。

鞭刑本來定在昨天執行,但丁加奴伊斯蘭教法庭(Terengganu Sharia Court)書記官錫得克(Wan AbdulMalik Wan Sidek)表示,已經因為「技術性原因」延到9月3日。他沒有透露具體細節,但「星報」(The Star)援引另一名法庭人員的話報導,因為執行鞭刑涉及多個部門,所以要先解決「技術問題」。這兩名女子都已被保釋。

穆斯林佔馬來西亞人口多數,丁加奴州是最保守的區域之一。馬來西亞男女同志、雙性戀者和跨性別團體成員在這個主要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面臨與日俱增的壓力。跨性別權利組織姐妹正義聯盟(Justice forSisters)共同創辦人提拉嘉(Thilaga Sulathireh)希望鞭刑延後,能夠給予維權人士更多時間阻止執行這項刑罰。

責編:

編輯 | Stephy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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