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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監察機構。圖:聯合報

【橙訊】台灣監察部門今天(5日)上午通過,彈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朱樑、前法官曾謀貴,其中朱涉及多次在上班時間曠工買春,另一人則接受承辦案件當事人的邀宴與餽贈,並且在上班時間到市議會為友人請託,違反公務職守。

據悉,兩宗彈劾提案以12比0全體通過,將送往監察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監察委員楊芳玲透露,台中高分院原法官朱樑,自2014年底至2017年中,期間最少16次與不同女子前往時鐘酒店開房,當中最少8次在上班期間所為,且無請假、公差紀錄。

楊指出,朱樑的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並構成刑法第239條之通姦罪,更有違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所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之義務,事件曝光後對司法形象衝擊極大。

同是台中分院的前法官,曾謀貴被指在1999年12月30日已曾因參與不當飲宴為由記過一次,但他不記取前車之鑑,自2015年9月起,在負責一宗民事案件期間,違法與案中當事人兩次會面,並收受相贈物品,復於同年12月31日晚間接受該當事人飲宴。又被查獲曾在2015年11月12日下午的上班時間內,為友人前往其他政府部門請託說情,行為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之規定。

責編:江純力

編輯 | TANG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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