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來源:看看新聞
【橙訊】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教科書近日被網友發現有兩篇課文,用「姥姥」取代原文中的「外婆」,引發了爭議。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回應,「姥姥」是普通話詞匯,「外婆」和「外公」則屬方言,希望學生了解祖國語言的多樣性。但不少內地網民不滿這種改動,「北方叫姥姥,南方叫外婆,怎麼南方叫法就是方言」。
據內地傳媒報道,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網友上載女兒7年前的課本,那時候還是「外婆」,並沒有做改動。還有網友補充道,同一本教材的第6課《馬鳴加的新書包》,也全部用的「姥姥」這一表述。
很多人不解,教材中為什麼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有網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針對這一問題的答覆,上海教委認為,「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匯,而「外婆、外公」屬於方言。教委會又引述《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姥姥」是普通話詞語,意指「外祖母」,而「外婆」屬於方言。「姥姥」及「姥爺」在口語句都使用較多。
但許多內地網民留言批評這一改動,「外婆明顯是標準普通話啊,怎麽可能是方言」、「為什麽是方言就要全部改掉?」、「政治中心在北方,南方人只能服從」。
著名語言專家錢乃榮認為覺得沒有必要把「外婆」改成「姥姥」,而且「姥姥」的「姥」字從古代到近代都是沒有這個字的,是後來才有的。「姥姥」原來就是北京的方言詞,後來吸收進普通話所以叫「姥姥」。
他說,「外婆」這個詞在漢語裡用得很廣,而且方言詞彙吸收得越多語言就越豐富越生動。魯迅、老舍、茅盾、葉聖陶他們的散文文章裡面方言詞一直在用的,那魯迅的文章放在課文裡你改嗎?所以有的是詞不必要改的。
責編:陳正偉
編輯 | 江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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