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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浩(左)及其子辛東彬(右)。圖:星島

【橙訊】95歲南韓樂天集團創辦人辛格浩涉貪污,被法院判監4年,其子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同因涉貪污及瀆職,被判監1年8個月但緩刑2年。

樂天集團創辦人辛格浩被控利用職權,讓總裁家族成員成為日本或南韓樂天子公司的掛名獨立董事,並向掛名獨立董事支付509億韓元(約3.7億港元)的高額薪金,觸犯《特定經濟犯罪法》中的貪污。另外亦企圖掩飾集團子公司經營不善,導致集團出現1300億韓元的虧損。

會長辛東彬因涉嫌將樂天影院內的商店非法承包予家族成員,貪污1700億韓元及瀆職而被起訴,辛東彬曾表示自己無法違背父親辛格浩的指示行事,他所犯的罪行都是由父親指使。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五作出一審宣判,判處辛格浩4年監禁,罰款35億韓元;辛東彬則被判監1年8個月但緩刑2年。

作為共犯的前日本樂天控股副會長辛東主獲判無罪,而樂天獎學財團理事長辛英子被判監2年,辛格浩第三任夫人徐美敬被判監2年但緩刑3年。

編輯:江純力  責編:郭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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