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零多多
3月,兩會在北京召開,香港政黨民建聯將赴京開會,屆時提出的提案及建議,包括讓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自願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解釋此提議並非硬性規定,而是反映了部分香港年輕人意見,給有興趣參軍服務國家的香港青年一個選擇。
香港青年若能參軍,這是一個制度上的大突破。
2015年1月18日,香港唯一以中式軍事步操為訓練基礎的自願性制服團體「香港青少年軍總會」成立。有分析認為,青少年軍總會除了培養香港青少年愛國愛港外,也可能為日後允許港人服兵役做準備。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對此表示:「我國的兵役法不是在香港適用的全國性法律,港人參軍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我們對香港民眾的愛國熱情表示歡迎。」
早在香港駐軍十周年記者招待會上,時任駐軍司令員的王繼堂中將就說過,待香港社會對祖國認同與日俱增時,港人從軍並不是難圓的夢,相信香港青年參軍願望將會實現。
香港在九七回歸前,港人可以加入「香港軍事服務團」接受軍訓,成為軍人。回歸後,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實行不同於內地的社會制度和法律,港人未有參軍的機會。
除了回歸初期,社會環境、時機不成熟外,還有以下原因:
首先,國家的兵役制度目前不在香港實施。《基本法》第18條則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目前,國家兵役法等規定國家兵役制度的法律尚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人服兵役缺少明確的法律遵循。
其次,目前國家的兵役制度,對應征青年的政治素質和身體條件有嚴格要求。如《國防生教育管理規定》規定,國防生除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外,不得參加其他黨派和政治組織,不得參加宗教組織和宗教、迷信活動。鑒於香港與內地的社會制度不同,兩地青少年的生活環境和所接受的教育也有較大區別,目前兵役法律規定的兵員條件不完全適合香港青年的情況。
並且,與兵役法相同,在一國兩制下,很多全國性法律並不能適用於香港及香港居民。如果加入國家軍隊,很可能會接觸涉及國家機密的情況,為此《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法律又是否適用於身在軍營的香港人?
但給香港青年參軍的選擇權利,不僅能讓香港青年有機會鍛煉身心、磨練意志,深入了解國情,也是在一國兩制之下,給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利之外、一種義務的體現。
九七回歸後,遵循「一國兩制」政策,香港特區政府享受高度自治的權利,擁有司法審判權、立法權和行政自理權,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用上交中央政府;作為地方政府允許在一些國際場合擁有獨立席位等等...
在解放軍駐港部隊的頭兩年,為了堅守駐港官兵與香港市民「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則,軍營行事低調,實行全封閉式管理,除每年軍營開放和慶典出動儀仗隊,鮮有亮相。甚至為了不干擾港人休息,成為不吹軍號、以鬧鐘喚醒晨練的部隊;航空兵團并根據香港人的生活規律,調整了訓練科目和作息時間。不過這反而造成了駐港部隊陌生而高傲的形象。(直到1999年10月,駐港部隊改變方式,設置新聞發言辦公室,還主動參與公益活動,包括捐血、植樹、探訪護老中心等,派官兵去大學聽課,邀請大學生回訪軍營等等。)
其實,有調查顯示,一些香港年輕人對解放軍和航天員、外交官工作感興趣,但細想,航天員至今多為空軍出身,而進入外交部也須遵循特定的規章制度,成為外交官,便要遵守內地公務員法規,這又或許會被視為抵觸《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當中極可能會引發社會一系列的問題。
這不得不讓人反思,香港已经回归这么久了,為何如今兩地人民似乎越離越遠?為何部分香港人只願談「兩制」,卻總把「一國」的前提丟掉,談到報效祖國、軍訓、國民教育,便嚴重抗議是「洗腦」?這到底是什麼造成的?有學者認為,國家應創造更多機會,吸納香港青年參與國家建設,包括擔任公務員和自願服兵役。
編輯 | Pan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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