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指目前本地法例只規定誓言內容,未有明文規範宣誓方式。資料圖片

【橙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今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指,當局正研究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修訂本地法例。

曾國衞表示,第104條並無包括區議員,但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規定,香港居民參選及就任公職時,要簽署文件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當中並無明確定義公職人員,他個人認為區議員應包括在內,政府正檢視如何作出明確界定。

曾國衞指,目前本地法例只規定誓言的內容,而未有明文規範宣誓方式,亦未有規定公職人員如果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言的後果和處理機制,當局會盡快完成相關研究及法例草擬工作,以更清晰反映人大常委會解釋的要求,完善有關宣誓儀式程序的條文。

責編 | 謝俊文

編輯 | Martin She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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