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淑莊(左)及被告樊家豪(右)。 資料圖
【橙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8月在筲箕灣疑遭一名40歲無業漢強吻。案件在東區法院審訊,裁判官今日裁決表示,陳淑莊與另一名控方證人的證供存在關鍵性矛盾,判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
被告樊家豪,被控於去年8月23日,在筲箕灣道388至341號逢源大廈地下OK便利店外,非禮女子陳淑莊。
裁判官稱,陳淑莊及其同事梁靜友的證供存在多項不可磨合之處,如陳聲稱事發時被告站在她的右方,故留意不到被告,但梁卻指被告從陳的「右手邊冒出嚟」,之後「打橫行前一步」,站在陳的前方,若梁的證供屬實,陳必定會意識到被告的存在。
裁判官續說,陳自稱事後捉住被告的上衣,防止他逃走,但梁卻表示陳當時用雙手按著被告的膊頭。另外,陳形容被告的行為是「觸碰」,但梁卻說是「錫」。裁判官認為,縱然兩名證人已盡力道出其所見所知,但仍未能令法庭安心接納。
至於被告作供時,聲稱自己被現場的手機電筒燈「掁」到雙眼,故不慎撞到陳,與陳供稱遭被告撞到右肩至右上臂吻合。縱然被告故意走近光源的行為十分可疑,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最終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責編 | 李永康
編輯 | s.Kong
編輯推薦
涉當街強吻陳淑莊嘴唇 無業漢否認非禮辯稱「唔小心」
【有片】陳淑莊發爛渣粗暴拉扯記者 被批干涉新聞自由
陳淑莊涉違限聚令 酒吧單據證「營業中」
辦聯署要求陳淑莊下台 李梓敬收死亡恐嚇:絕對不低頭
陳淑莊涉違「限聚令」酒吧負責人被帶返警署 閉路電視無硬件
天文台:冷鋒明日日間橫過廣東沿岸 氣溫將逐步下降至午夜約23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