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涉案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已被拘捕,二人關係為夫婦,另追緝一名內地男子。

【橙訊】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獲批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特區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即時停用,並報警。警方今日聯同香港海關在警察總部舉辦記者會,公布涉案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已被拘捕,二人關係為夫婦,另追緝一名內地男子。

黃震宇表示,該兩名董事及股東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供應商提供。

涉案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廠房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該兩名董事及股東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供應商提供,但內地供應商8月看到傳媒報道後致函物流處,稱從沒有與香港公司合作,向特區政府供應飲用水。警方調查後發現一個位於元朗牛潭尾貨倉貨倉,當中存放2600支飲用水,追查發現有關食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有3萬支同類水已送往各區。當局曾於8月15日進行檢測,有關食水可安全飲用。

黃震宇講述調查經過指,今年3月政府物流處透過招標購買政府港島及離島區辦公室的飲用水,6月批出合約予一間服務商。該服務商聲稱飲用水由一間內地供應商提供,惟該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處,指未向政府物流處提供任何飲用水,亦沒有授權任何人向政府物流處提供任何飲用水。

鑫鼎鑫位於北角的註冊地址,單位門外沒有水牌,亦未見有公司名稱。

警方追查發現一個位於元朗牛潭尾貨倉貨倉,當中存放2600支飲用水。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警方8月15日接獲物流署相關舉報,稱收到內地供應商發信澄清,指公司根本沒有生產過相關飲用水,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警方商罪科翌日接手調查,並接觸該內地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認識中標公司,亦沒有與其他水樽標籤上的供應商合作供水。

孔慶勳指,內地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認識中標公司。

孔慶勳又指,該負責人稱僅記得被捕人及被通緝人士曾與他接觸,索取了公司的水質報告,之後雙方未有再接觸。標籤上的其他兩間公司亦表示與被捕人及公司沒有合作關係。

海關:高度重視事件會採取執法行動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表示,海關高度重視相關事件,指海關留意到近日有報道指出,一間供應商涉嫌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附有虛假生產商資料的辦公室飲用水,海關已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了解事件,並積極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發現任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將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

郭家駒指,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圖:警方、星島

責編 | 海源

編輯 | 孫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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