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早前接受傳媒採訪時的截圖。

【橙訊】據公安部官微今日(8月1日)消息,近日,網上接連出現3宗發布虛假「警情通報」的惡性造謠傳謠案件,包括「少林寺前主持釋永信帶7情人、21子女潛逃」等。目前,散布謠言者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部稱,「警情通報」是公安機關權威信息發布的重要載體,「藍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發布虛假「警情通報」,炮製惡性網絡謠言,捏造聳人聽聞的細節,誤導公眾認知,不僅消費了網民情緒,更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發公眾恐慌,其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文章指,網傳「昆明駕車撞人案131人死亡」,經查,是29歲男子白某某及18歲男子陳某某2人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通過互聯網平台傳播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

網傳「杭州自來水接入糞水」,經查,是網民邵某豪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在互聯網平台發布該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

網傳「少林寺前主持釋永信帶著7名情人,21名子女潛逃」,經查,是39歲男子黃某忠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在互聯網平台發布該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

當前,上述造謠者均被刑拘。根據《刑法》,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法人的商譽,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公安部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將會受到相應行政、刑事處罰。

圖:公安部

責編 | 海源

編輯 | 覃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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