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7個月。資料圖片
【橙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大昌行前高級營業代表,控告他訛稱多個客戶曾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九個月內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其後轉售圖利。被告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7個月。
被告是46歲的麥家榮,他早前承認32項欺詐罪名。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大昌行食品貿易部高級營業代表,負責處理客戶的糧油雜貨訂單。大昌行接獲客戶訂貨要求後會開出發票,以安排發放或交付貨品予客戶。
廉署表示,被告在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9個月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該等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而調查又發現,被告在簽收單上蓋上了虛假的客戶公司印章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利用僱主對其高度信賴,精心計劃並有預謀地虛構超過400宗訂單及偽造客戶公司印章犯案,導致公司蒙受巨額損失,於疫情期間的營商環境下,對僱主造成嚴重衝擊。崔官基於案情嚴重,以入獄72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最終將刑期扣減至4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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