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月前涉非法使用電動平衡車被捕。資料圖片
【橙訊】近年負面消息不斷的周永恆,月前因為在天水圍天湖路樂湖花園對開的行人路上非法使用電動平衡車(俗稱「風火輪」),被警方以涉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在行人路上駕駛」拘捕,再次成為網上熱話。周永恆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辯方求情指,周當時沒有穩定收入,依賴送外賣維生,現已改任髮型師,月入約2萬元,希望法庭輕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周罰款1,500元及取消其駕駛資格一年。
被告周永恆,41歲,案發時報稱送貨員,被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駕駛罪。被告過往有3項不同類的刑事紀錄。
控罪指周永恆於2025年3月24日,在天水圍天湖路的行人路上,使用一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周在使用該車時,並無第三者風險保險。
案發時多名警員合作把周永恆按在地上。資料圖片
案情指,警方案發當日在天水圍新北江商場附近打擊交通罪行,期間見周駕駛黑色「風火輪」沿天湖路向新北江商場行駛,當時行人路上約30名途人。警方見周雙腳踩在電動單輪車上,沒跡象會減慢速度,即上前截停並拘捕周。周警誡承認該電動單輪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單輪車有電動摩打,按一下開關掣就能啟動。
辯方代表求情指,周與太太及7歲兒子住在天水圍,太太是家庭主婦,周是家庭經濟支柱,案發時周沒有穩定收入,靠任外賣員養家維生。周現已改任髮型師,月入約2萬元。本案中並未造成意外或財產損失,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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