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政府為規管網約車進行立法,兼顧安全、效率與公平,是體現積極有為的治理實踐。資料圖片
文:梁文聞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的立法建議,從平台、司機到車輛實施全面監管,為行業建立完善規管制度。今次政府通過對網約車規管的「精準定位」,以及推動網約車與的士行業互補共存,為香港公共交通體系注入新活力,同時彰顯今屆政府積極有為的管治風格。
香港的網約車服務雖已融入市民生活,但其營運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例如私家車非法營運、第三者意外保險的缺失等。特區政府此次立法,以「安全出行、良性競爭、總量控制」為核心,回應社會各界對的士業界和網約平台的共同訴求。
根據建議,網約車司機需滿足年齡、駕駛年資、無嚴重交通犯罪記錄等條件,並需通過考核;車輛須購買商用第三者保險、定期年檢,且車齡不超過7年等;平台則需具備運營經驗、資本實力,並在香港設立常設機構。這些要求直指網約車行業過往出現的問題,包括強制商用保險可避免事故後乘客索賠無門,車輛年檢和車齡限制則從硬件層面降低安全隱患。
更值得關注的是,今次政府未有簡單「一刀切」禁止或放任,而是通過總量控制平衡供需。網約車數量設上限,避免了無序競爭壓低司機行業收入,體現對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的深思熟慮。
此次,立法的最大亮點在於「全方位規管」。從平台准入、司機資質到車輛標準,每一環節均設定清晰規則,形成「點、線、面」完整的管理體系。平台層面,政府要求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包括對司機和車輛的審查和檢驗、建立投訴機制和評分系統、按車輛數量繳納牌照費等,杜絕了「重擴張、輕監管」的野蠻生長模式。司機與車輛層面,許可證有效期與續期機制既保證從業者穩定性,又通過定期考核淘汰不合格者。車齡限制和商用保險要求則直接提升服務安全性,讓乘客權益得到根本性保障。
過去政府反覆強調,網約車與的士並非「零和博弈」,而是可共存的互補關係。的士擁有24小時運營、路邊截客、使用指定上落客區等優勢;網約車則通過共享經濟模式釋放私家車閒置運力,滿足高峰時段或偏遠地區的出行需求。今次立法規管網約車,為兩者劃定「賽道」:的士維持現有運營模式,網約車聚焦預約服務。這樣避免直接競爭導致的內耗,而且通過營造良性競爭環境。最終,乘客將享受到更便捷、安全、多元化的出行選擇。
今次政府為規管網約車進行立法,兼顧安全、效率與公平,是體現積極有為的治理實踐。未來,隨着法例的實施,香港網約車行業有望告別「野蠻生長」,步入規範、有序、可持續的發展新階段。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前傳媒人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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