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嘉宇上訴得直,有關判刑擱置。資料圖片
【橙訊】曾效力港超聯球隊的門將葉嘉宇,2021年涉接載未成年女學生到大潭水塘,繼而在車內強姦僅第二次見面的17歲少女,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入獄5年3個月。葉嘉宇後來上訴得直,有關判刑擱置。律政司認為案件性質嚴重、為了公眾利益着想而申請重審案件,上訴庭今日聆訊後拒絕該申請。
重審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法官彭寶琴處理。律政司一方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代表。雷指出,控方有足夠證據將葉嘉宇定罪,而且事主女子X願意作供,考慮到本案的嚴重性以及公眾利益,律政司申請重審本案。
葉嘉宇的律師則認為事主X的證供不夠清晰,而且本案拖延已久,葉在上訴得直並出獄時已服21個月刑期,所以案件不應重審。
葉的律師又指,在案件持續期間,葉有善用時間,包括進修資歷等於香港中學文憑五科二級合格的課程,更在本月與球隊簽約。葉的律師希望法庭考慮到葉正努力展開新生活,並拒絕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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