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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訊】一名22歲男子涉在社交平台X和Instagram發布內容涉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等。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改控被告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第23條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繼續還押候訊。
被告於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於 X 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惟今日控方改控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待控方準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陳浩騫22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被控1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根據法例,被告原被控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現改控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則採用刑期分級制,情節嚴重可判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可判監5年以下。而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區院法官可判處的最高刑期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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