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旅遊並非對立,可相輔相成。資料圖片
文:顧長風
「香港四大才子」蔡瀾日前辭世,引發社會各界悼念。蔡瀾與金庸、倪匡、黃霑齊名,他的足跡橫跨文學、飲食、影視、出版、旅遊等多個領域。在全城緬懷之際,香港是否也應思考如何保留他的文化足跡,將他的文化精神傳承下去,啟迪新的「四大才子」,社會各界宜考慮將其生前活動空間與創作記憶,轉化為「文化財」保護起來,傳承給未來?
所謂「文化財」,是具備歷史、藝術、學術或文化價值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包括建築、文物、技藝、書畫、學術傳統、典章制度、文學藝術、民俗等等。世界多國早已設有法律保障相關資產,最早日本於1950年設立《文化財保護法》,目的是「有效應對社會的變革及戰敗衍生的價值觀劇變之下諸多文化遺產保護遭逢的危機」,除有形資產外,格外重視保育與整合民俗藝能、信仰儀禮,祭禮行事等無形民俗文化財。
反觀香港,文化資產保育投入明顯滯後。其中最令人遺憾的例子莫過於2019年李小龍九龍塘故居被拆除。該址原本有潛力成為影視歷史與國際功夫文化的地標,但最終未被保留。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亦慨嘆,「你留唔到個李小龍故居,都幫我整個李小龍博物館得唔得呀!幾多人想嚟打卡,有好多嘢業界成日都要做多D,奈何要配合,要有地方,要有財力,要有政策,要有長D嘅延續性!」此外他還指出香港很多景點、故居、電影打卡地等都值得保育。
就蔡瀾而言,其文化足跡清晰印刻在香港的大街小巷,他曾說自己「雖然身居九龍,但我的散步範圍,還是集中於香港,尤其是上環這一區」,並於《蔡瀾品味》、《蔡瀾嘆世界》等節目中親身探訪城中地道小店,很多名店都有「蔡瀾推薦」標示。當我們談文化旅遊、談文化地景,蔡瀾留下的這些足跡,本應成為可訪、可學的文化載體。
事實上,文化與旅遊並非對立,而可相輔相成,若政府能將部分資源用於「文化地景」的長期規劃,將可兼顧文化與旅遊雙重效益。放眼國內外,不乏城市將文化名人的生活場景轉化為旅遊資源,如內地瀋陽的張學良故居、東京的夏目漱石紀念館等,都能帶來可觀文化收益。特區政府亦可考慮與文化界、學界合作,設立「蔡瀾文化空間」,或整合其探店、拍攝足跡,可發展成「蔡瀾文化地圖」。
有形的「文化財」相對容易處理,可以通過各種有形的博物館和展覽加以保留,更複雜的則是無形的文化財,是一種文化精神、思想。可能則需要社會各界參與討論,通過各種詮釋、再詮釋的過程,才能讓他植根於文化當中。蔡瀾先生留給我們的不光是美食、文字,還有他們一輩人豁達的生活態度。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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