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客家人是漢族中一支獨特且影響深遠的民系,多分布於南方,以「客家話」為重要文化標誌。他們是怎樣的一群人眾?他們過去和現在的光景又如何?若要深入這支民系的靈魂,不妨翻開香港中華書局出版的書籍《客家風情誌》,作者黃火興、羅碧雲、李烈原在其中介紹了各種各樣的客家生活場景。本文摘選《客家風情誌》中講述客家婚嫁習俗的章節,讀者可從中一窺客家獨特的風俗文化,以及背後的傳統意涵。
客家人的婚嫁習俗,多循古禮,與漢族其他民系婚俗有同有異,同者人覺一般,異者則生風趣。客家婚俗按形式而言,除通常的「大行嫁」之外,尚有「童養媳」「等郎妹」「花頓妹」和「隔山娶」等。
「大行嫁」是舊時一種傳統的婚姻形式,男女雙方的結合,基本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身無自主權。只要雙方父母認為「八字」合,對「身價銀」「嫁妝」「酒席」商議滿意,就算是定了一門親事。
「大行嫁」一般是指十四歲至二十歲的姑娘出嫁(二十歲以上的姑娘被稱為「老處女」「老姑婆」,有「女大羞祖公」的俗語)。禮俗繁瑣,需遵古制,行「六禮」過「三帖」,俗稱「六禮三帖」。這個禮儀習俗是距今三千年前的周朝《禮儀•士婚禮》所規定的:一曰「納采」;二曰「問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所謂「納采」,就是男家請媒人向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後,男家備禮去求婚,需用大帖。「問名」就是男家再次請媒人請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時辰(俗稱「八字」或「庚帖」)。「納吉」就是男家將問得的女方姓名、八字,歸家問卜,稱為「對年生,查八字」,如「八字」不合,也就算了;如「八字相合」,則備禮通知女家,決定締結婚姻,是為「定婚」。「納徵」又稱「納幣」,就是定婚後,男家正式向女家下聘,需用大帖(這個「聘禮」才是今天所謂「彩禮」)。男家下聘之後,擇定婚期,備禮告女家,徵求其同意,這就是「請期」,亦需用大帖。如女方同意,即決定迎親吉日,屆時,新婿須親至女家迎娶,即所謂「親迎」。至此,才算大禮告成。
客鄉婚俗「送娘家」
這種繁瑣的傳統婚俗禮儀,直至近代才逐步得到改革、簡化,但近三千年的遺風,仍可見其「影子」。如今婚俗仍大體有六個步驟:「納采」請媒人牽線,變為別人介紹(媒介)或自我介紹(自由戀愛);「問名」「納吉」「請期」如今則當面商議,定親,定婚期;「納徵」下聘,現在也還有收「身價銀」的;「親迎」,如今照樣「迎親」,但意義則絕不能相提並論了,因為過去的婚姻是父母之命,現在是婚姻自主。
舊時客家迎親禮儀繁多,一個「大行嫁」的迎親儀仗隊伍就有十多人至二十多人,其排列次序為:擎「高照」(木柄大紅燈籠一對,上書男家姓氏、堂號)二人;擎「吉采」(紅布綵幟)二人;擎「麒麟、鳳凰」(金、銀紙紮的)各二人;中軍(俗稱「銅鼓、笛客」)四至八人;抬媒人轎二人;抬新娘轎四人;「拖青」一人;抬豬羊三牲果品酒菜者十人左右(這些人回時則抬嫁妝,如牀、櫃、櫥等)。一般前一天到女家,第二天才迎娶回男家。
這種迎親禮儀直至20世紀50年代初才消失,如今娶親,一般只用一擔小𣛮(籮隔)、一輛汽車就可解決。近年不少農村成立有「新婚理事會」,專為人主辦新婚禮儀,既新鮮又大方,既隆重又節約。一般由雙方商定一個日期,用汽車載過門,舉行一個茶話會,新郎新娘介紹戀愛經過,講講婚後對生活、生產的打算。婚禮還有歌舞等活動,大家盡興而歸。
新娘過門又稱入門,即娶歸。舊時,凡已定婚的姑娘都要「避生」,即躲在閨房,連未婚夫也不見。躲在閨房並非休息,而是更忙,因為要準備行嫁衣服。家貧者要自己織苴織布,請師傅裁製好足够穿一二十年的四季衣裳。出嫁前晚至上轎前,新娘不准喝湯水,預防小便多。一是因為上轎後轎門即加鎖,半路是不准下轎的。相傳是因為古代祝英台出嫁時,藉口小便下轎,結果去祭梁山伯,雙雙化蝶飛走了,從此後,新娘轎就要上鎖了。二是因為新娘入門後,在新房內不准小便,要到「鬧新房」的親友走後才可方便。由於以上兩個緣由,所以新娘要在入門前晚開始禁喝湯水,俗稱「禁尿」。為了禁尿,還特地要新娘吃些白果之類的斂尿的藥。新娘出嫁上轎前,舊時還要唱「哭嫁歌」,哭中帶駡,駡父母、駡兄嫂讓自己出門,以示對家庭的留戀。此俗早已廢除,改為告別家庭時哭泣流淚。
客家舊婚俗「哭嫁」
新娘上轎要請族長(叔公)或父親牽上轎,尊長要唸四句吉利話,如:「茶香酒香,子孫滿堂。百年好合,五世其昌!」新娘入門時要「請轎」,請尊者開轎門。「拜堂」後由新郎用紅布牽引新娘進新房(洞房),舉行「合巹」,俗稱「交親」。晚宴後,親友鬧新房,新郎新娘要任人擺佈,後來推行新俗,多改為唱歌跳舞等。夜深賓客散盡,才正式鋪牀、掛蚊帳。掛帳要請一「好命者」為之,稱「吊帳伯姆」。掛蚊帳時也要唸四句吉利話,如:「蚊帳吊得四四方,夫妻偕老百年長;蚊帳吊得正正的,兒孫滿堂有出息。」新娘過門後兩日內,可以「閒聊」,第三日始幫家務。古詩有「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嚐」句,可見客家風俗是自古流傳。新娘入門後,要在當月內「回門」(回娘家),吃九餐飯,諧意為「長久」往來。婚後第一個春節,新女婿要偕妻回娘家住一晚。如今「新姑丈上門」之俗仍存,但住不住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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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風情誌》
作者:黃火興、羅碧雲、李烈原
出版社: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2年9月
(點擊書封,了解詳情)
圖:出版社提供、unsplash、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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