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資料圖片

橙訊】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正審視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強化政府部門主管、高級公務員的領導作用,並與現有制度結合,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李家超早前接受《星島》採訪表示,十分重視提升治理水平,因此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理念,希望司局長及管治團隊支持和落實。政府高層此前發生人事變動,文體旅局及運物局均更換了局長,李家超稱,現在整個隊伍支持和落實其施政理念,他強調「團隊精神好重要」,否則他難以完成多屆政府希望完成的工作。

「責任制」針對是重複性、嚴重性問題

李家超認為,政府部門亦要有較大的「全方位投入」,提到看過申訴專員、審計署報告,知悉前線有疏漏,「如果一些疏漏事件重複出現,或多年未改善,領導是否有發揮到他應有的領導作用呢?」他在訪問中稱,要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

李家超說,公務員聘任制度雖與政治任命的司局長不同,但「責任制」要存在,要求部門領導發揮其領導責任,「特別是重複性、嚴重性的問題」。他表示,針對的是有領導角色、在高層發揮領導責任的公務員。他強調,若日常管理工作做得到位,「這些重複或嚴重性問題不應發生。」

至於懲處措施,李家超說首先要找回責任問題,「在公務員體系,特別是高級公務員,他個人的尊嚴其實已經很重要。」他指會研究不同方法,政府每年亦會審核公務員表現,「譬如可以懲罰無人工加」;倘涉及紀律性問題,會有紀律懲處制度。他期望新制度與現有制度結合,強化政府整體管治。

指上任三年來已改變政府文化

李家超又表示,上任三年來已改變政府的文化,強調領導的重要性。他舉例說,已經建立「全政府動員」機制,當有危急事情要做,而特首明確說明是重大事件,所有人就要團結一致、思想一致做好工作。例如惡劣天氣地區水浸,過去使用傳統方式可能需一至兩星期處理,現時更有效率,不足兩天已完成。

李家超坦言推動理念初期未必全面認同,例如當召集公務員清理水浸地方,有人有保留,但實行後大家都認同,強調任何改革必須要領導和實踐。他指,當參與者數目越來越大、變成主流,旁觀者也會參與。


責編 | 海源

編輯 | 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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