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立法會以不記名方式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文:橙新聞評論室

6月11日,立法會以不記名方式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明年3月31日起正式實施,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條例亦賦權相關人員可要求疑似違規人士提供身份證明,並延長部分罪行的檢控時效。此修例可被視為加強打擊公屋濫用行為的重要一步,既能有效遏制濫用現象,又能保障基層市民的住屋權益。然而,法例的推行必須建立在有效執法和宣傳教育的基礎上,才能真正發揮其作用。

公屋資源是社會上最基礎的公共財產之一,旨在協助基層市民解決住屋問題。然而,近年來濫用公屋的現象屢見不鮮,據房屋局統計,自2022年7月至今年3月底成功收回8,200個單位,節省資源超過82億元。這些數據顯示,濫用行為不僅普遍,還直接侵蝕了基層市民的住屋機會,甚至影響輪候公屋的公平性,每一宗濫用個案都意味一個基層家庭被剝奪住屋的機會。過去由於相關條例缺乏阻嚇力,違規成本過低,導致濫用行為屢禁不止。此次修例不僅提高了違規行為的法律風險,也明確了「非法出租及經營」的刑事責任,讓法例成為一隻真正「有牙的老虎」,更有效地捍衛公共資源,保障基層市民的住屋需求。

儘管修例的原意在於打擊嚴重濫用行為,但執法過程需特別注意情理兼備,避免誤傷守法居民。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強調,正常居住情況如幫鄰居補習、在家工作等,並不屬於濫用行為。這一點對安撫公屋居民的疑慮至關重要,否則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此外,條例賦予相關執法人員更大的權力,包括要求疑似違規者提供個人資料及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此舉雖然有助於提高執法靈活性,但也需制定清晰的執法指引,以確保權力不被濫用。同時,政府應建立投訴及監察機制,讓居民能在面對執法爭議時尋求公平解決,避免因執法過當而損害法例的公信力。

修例的成功不僅依賴於法律條文的完善,更取決於市民對法例的理解與認同。過去,許多人對公屋濫用的法律界限認識不足,導致違規行為在無意中發生。因此,房委會應在條例實施前後加強宣傳,透過社區活動、媒體報道及簡明的宣傳資料,向居民解釋新法例的具體內容及操作方式,讓每位公屋住戶都清楚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與此同時,宣傳教育亦是預防濫用的關鍵。政府可考慮推行相關課程或講座,特別針對新入住居民,幫助他們了解如何合法使用公屋。當市民對法例有更深入的理解時,違規行為自然會大幅減少,修例的效果亦能得到最大化。

《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的通過,是打擊公屋濫用行為的重要一步,讓濫用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保障基層市民的住屋權益。然而,律只能提供框架,真正的成效仍取決於政府在執法與宣傳教育上的努力。只有透過有效的執法機制和深入的社會教育,才能讓新法例真正落實到位,確保公屋資源的公平分配,為基層市民打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責編 | 韓進珞

編輯 | 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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