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就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提出上訴,今日獲判得直。資料圖片
【橙訊】前執業大律師林作涉嫌在2022年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疑失控撞向鋼柱,經審訊後,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罰款2000元。林作不服定罪去年初向高院提出上訴,今日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高等法院法官潘兆童今日頒布書面判詞稱,重新審視涉案證據及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控方未能夠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林作不小心駕駛。
判詞又指出,林作在事發當日駕車時車頭撞柱屬不爭事實,但原審裁判官朱文瀚單憑觀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理應無法確定林作駕車時是否失控、跣胎、誤判轉彎時間,亦無法確定肇事的原因,認為原審錯誤應用「不證自明」的法律原則,
林作原被控於2022年6月10日進入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LG/F層時,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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