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油麻地果欄多家水果檔趁榴槤旺季,除了大賣榴槤外,亦推出即開即食的堂食服務,成功吸引旅客即場一過榴槤癮。雖然「榴槤食堂」非常簡陋,僅以檔口後欄貨倉改裝而成,不過零售變堂食的做法,就可能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
油麻地果欄一間榴槤專賣檔,有內地遊客坐在店內即買即食榴蓮。
貨倉變身「榴槤食堂」 吸內地遊客打卡
動輒一個100至300港元不等的榴槤,往往被檔主視為大生意。記者近日在油麻地果欄零售集中地視察時發現,發現不少專售榴槤的水果檔紛紛設置臨時用餐區,部分店舖以水果紙箱作餐枱,甚至使用兒童摺枱供客人使用,不過有部分就有冷氣開放的堂食空間。儘管環境簡陋,但現場仍有不少內地旅客光顧,選擇即時品嚐榴槤。
來自東北省的旅客劉先生表示,他買了一個價值308港元的黑刺榴槤,在店內即場享用。「這個品種在內地比較少見,來香港當然要試試特別的。」但他覺得這次消費體驗感覺一般,認為榴槤太小,不足5分鐘已吃完。
另一位來自深圳的旅客則對比了兩地的榴槤價格,「我在深圳常去的水果店榴槤,售價是每500克約60人民幣(約66港元)」。她表示,考慮了價格和品質還是會選擇到香港購買榴槤,在內地社交平台做足攻略後來到油麻地果欄希望滿足「榴槤癮」。看到這間榴槤檔不僅價格相對便宜,且店主招呼她可在有冷氣的空間內坐下食用,於是購買一個150元的榴槤入內享用。不過當記者進入堂食區只點了兩個椰青時,檔主就面有難色,不停催促記者購買榴槤。
店主在貨倉內擺放簡易枱凳,貨倉一角就變身堂食位。
檔主呻生意不足做堂食自救 食環署:需申請食肆牌照
「遊客更方便,可以在這裡吃完再走不用拎,因為你不能帶(榴槤)過關。」有榴槤檔檔主表示,增設堂食是為令無法帶榴槤離港的遊客放心消費。不過,她也表示即使增設堂食,生意仍不算理想。雖然今年榴槤進貨價雖較去年便宜,但整體人流偏少,「一日賣得幾個」,無論本地還是內地客都不多。
根據本港《食物業規例》規定,任何人如欲出售《規例》所訂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切開的水果),須獲得本署的書面准許。而任何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涼茶除外)供人在其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業處所,則必須領有本署簽發的食肆牌照。根據《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而就事件,署方稱已派員巡查,巡查期間暫未發現違例情況。
圖:橙新聞
編輯、拍攝:Laura
剪輯:V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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