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性侵侄兒7年家庭集體包庇。(示意圖,非當事人)

橙訊】《鳳凰周刊》近日揭露一宗家族內部的性侵案件。2022年4月,一名22歲男子宋辰(化名,以下人名皆為化名)報警,聲稱自2007年至2014年間,持續遭受其親叔叔宋金宇的猥褻。

當內媒記者在深圳見到宋辰時,案件尚未開庭審理。那時,他整日宅在家中,沉迷於遊戲,日夜不分。除非必須見律師或心理諮詢師,他才勉強外出。據悉,宋辰患有焦慮、抑鬱及創傷後應激障礙,曾接受藥物和物理治療,亦因此中斷了高中學業。他表示自己無法過上正常生活,能活到現在「全憑硬撐」。

受害人姐姐宋欣希望弟弟能得到母親的支持。

據報道,宋辰的自救之路漫長且艱難。2016年3月,年僅16歲的他首次向家人透露曾被猥褻,但直至2022年4月才報警。期間,心理諮詢師、律師、醫生、警察和法官均詢問其延遲報警原因,而親戚們問得最多的則是,「為什麼不拒絕,還繼續去給他搞?」宋辰對父親宋海江的不滿甚於施害者,因其在16歲時鼓起勇氣坦白時,父親的不理解和冷漠讓他瀕臨崩潰。他曾多次表達自殺念頭,甚至想殺害父親。而姐姐宋欣成為家中唯一堅定支持他的人。

宋辰於2022年4月18日正式報案,警方於5月18日立案。同年12月23日,宋金宇被刑事拘留,24天后取保候審。2023年底,其爺爺和姑姑再次前來協商,表示傷痛可隨時間消逝。宋辰反對,稱自己至今仍受心理創傷困擾,有自殺念頭。爺爺「亮底牌」提出家和萬事興,警告若對簿公堂將兩敗俱傷,使家族經濟受損。且若宋辰方勝訴,將收回其父產業,並質疑其是否只為錢財。宋辰對此不解,但仍決定繼續維權。

宋辰從小居住的城中村的入口。

據報道,此案於2024年5月9日進行一審開庭,6月24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判定宋金宇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4年6個月有期徒刑。宋金宇對此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鳳凰周刊》評論指出,宋辰的經歷或反映出一個更普遍的困境:家庭傷害中,受害者需面對的不僅是施害者,還有整個系統的沉默與失能。此陰影往往比傷害本身持續得更久。

圖:微博@鳳凰周刊、網絡圖片


責編 | 海源

編輯 | 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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