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高院承認誤殺罪。資料圖片
【橙訊】中年婦帶同1歲兒子燒炭自殺,丈夫回家發現及報案;兒子送院搶救後不治,中年婦則獲救。涉案婦人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法庭早前為她索取了兩份精神科報告,指她患嚴重抑鬱症。控方接納被告基於「減責神志失常」,今日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精神及感化報告。
45歲被告譚慧敏、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誤殺16個月大男嬰。案情指,被告與丈夫在2019年結婚,於2021年1月5日誕下兒子、即案中死者。被告一家三口案發時住在水邊圍邨康水樓單位。死者右肩需要定期進行物理治療,被告夫婦按物理治療師的建議,每日為死者按摩右肩10分鐘。
2022年5月27日,死者接受被告按摩時哭泣,丈夫便着被告停止,當時被告感到驚慌。翌日早上,任職售貨員的丈夫上班,當晚近9時回家,發現嬰兒床被移出客廳,睡房門緊閉,房門底部亦被一條毛氈封上。
丈夫進入睡房後,發現睡床附近有一個便攜式石油氣爐,其上放著一盆正在燃燒的炭,被告和死者躺在床上。丈夫立即把炭移出客廳及報警。睡房床邊亦發現遺書,被告為自己的自私行為道歉,指死者不喜歡自己及為死者按摩時遭丈夫責罵,她為此感到沮喪,她不想再與丈夫一起生活,也不希望把死者留給丈夫照顧,故決定帶同死者一起自殺。
死者和被告由救護車送往博愛醫院,當時死者已無呼吸脈搏,搶救後證實不治,法醫判定死者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被告則被送往深切治療部治療,直到6月3日被送往青山醫院及被診斷出抑鬱發作。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透露她過去兩年情緒受影響,受到婚姻關係變差、死者的健康狀況及丈夫信用卡欠下3至4萬元債務等事困擾。被告自2022年1月已買了一包炭藏在家中衣櫃內。
被告在6月1日被捕,她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案發當日早上,她用膠紙把門簾封上及寫了遺書,及後把4片安眠藥磨碎、混和在水,餵給死者飲下,她自己亦服食了8片安眠藥,帶同死者在睡房中燒炭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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