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指,認同屋宇署應該就近年墮窗事故統計數字進行分析,有助更精準揀選樓宇發出通知。資料圖片
【橙訊】審計報告針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章節發現計劃自2012年6月底推出以來,截至去年有約2.6萬份通知未獲遵從,當中43%法定通知逾期3年至11.6年仍未處理。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回應指,法例設計是以風險為本原則選取驗窗通知個案,強調會考慮精簡流程,加快進度。
甯漢豪在聆訊中表示,法例設計沒有要求屋宇署署長對所有樓齡達10年以上的單位發出驗窗通知,而是以風險為本原則選取,當局去年2月已向立法會匯報改善選取驗窗樓宇的評分準則,並已落實,包括納入更多三無大廈以及參考更多數據,市區重建局的樓宇狀況數據庫等。
甯漢豪指出,認同完善揀選制度過程要持續進行,屋宇署應該就近年墮窗事故統計數字進行分析,有助更精準揀選樓宇發出通知。對於獲發通知而未遵辦的個案,她亦同意署方跟進工作有改善空間,會考慮精簡流程、善用科技、加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檢控工作。
甯漢豪又說,當局早前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希望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提高相關定額罰款,同時建議引入新的罪行,針對未有遵辦驗窗通知,發生樓宇墮窗導致傷亡或財物損毀的個案,當局正整合收到的公眾意見,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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