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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訊】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踏入第8天,法庭傳召負責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8名董事之一的羅愕瑩出庭作供,他供稱職責是商業船銷售。而「南丫四號」是商業船。
羅愕瑩供稱,應港燈邀請提交建造「南丫四號」標書,由他負責投標過程。在死因研訊主任詢問下,他確認雙方簽合約時,船東及船廠均不可單方面更改標書內容,包括船的規格、建造期及價錢等,須經商討。
被問到標書中提及要興建6個水密艙及5個水密艙壁,雙方有否更改標書內容,他表示,文件上沒有更改,但實際上沒有5個水密艙壁,對於口頭上有否更改則表示不知道。
死因研訊主任在庭上展示「南丫四號」的艙壁圖則,顯示較近船尾的兩個船艙,即舵機房及油箱房的艙壁上,畫有一個「開口」。羅愕瑩指,依照圖則該艙壁並非水密。死因研訊主任追問,根據所有文件,該艙壁應否要達到水密標準,羅愕瑩指,要視乎負責設計「南丫四號」的新加坡公司;又指在2013年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曾表示,他與設計公司員工亦同意該艙壁不需要水密。
死因研訊主任關注,有艙壁不是水密是否不符合標書要求。羅愕瑩指,後來發現若把兩個船艙設計為水密艙後,會不符合海事處列明舵機房長度須為船隻總長度一成的規定;因此須確保船隻符合海事處要求,若不符要求或與法例有抵觸時,船廠需要變通。
官質疑證人在獨立調查時沒有想起改動設計
但羅愕瑩否認是與設計公司董事商討後,由自己指示決定不建成水密艙壁,而是「大家商量」。又指把艙壁改成非水密設計,較把艙壁移前簡單直接、設計公司董事亦不希望花太多時間重新設計。
死因研訊主任質疑,羅愕瑩在獨立調查委員會供稱只能按艙壁沒有裝水密門的裝置作「推論」,反映說法不像在死因庭上那麼肯定。羅愕瑩回應指,是事後才想起曾商討改動非水密設計。死因裁判官追問,為何獨立調查在案發後3個月進行卻沒有想起改動設計,羅愕瑩指當年是「無諗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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