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楊偉廉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資料圖片

文:龔靜儀

昨天(8日),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楊偉廉(William Gillow Gibbes Austen Young)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84章)第9條作出相關任命;而《基本法》第九十條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7A條則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特區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以上法例方面的嚴謹規定,足以反映香港特區在任命終審法院在程序上的謹慎,及一切都是依法而行,整個程序彰顯了中央及特區政府之全面依法治港。

楊偉廉於2022年4月退任新西蘭最高法院(即新西蘭的最終上訴法院)常任法官,是一位地位崇高、聲譽卓著的優秀法官,在業界地位顯赫。正如行政長官於公布消息時所言,楊在將來會對終審法院有實質貢獻,是絕對可以預期的。像楊這類具備受推崇兼具有極高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海外非常任法官,正好全面彰顯了《基本法》保障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另一方面,他們的參與也顯示了外界對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無庸置疑的是,這些傑出兼深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如此基礎必能有效地鞏固外商及國際投資者前來香港營商及投資的信心。

楊在獲任命為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數目會由目前的5名增加至6名。如此一來,處理終審法院工作的靈活性將會得以提高。多時以來,外部勢力愛以海外非常任法官辭任作為議題,去進行政治炒作,藉此抹黑香港的法治,甚至是以自編、自導的方式,施加壓力去令海外法官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一職,繼而以鋪天蓋地的方式去攻擊香港法治。一班別有用心的外國政客與外國政府在背後支持的所謂非官方獨立組織此起彼落地對香港司法機構作出各方面的失實指責,藉此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如今,楊的任命正好令外部勢力依賴的歪理不攻自破。邪始終不能勝正,如楊一般的正義之士,正代表着他們不畏強權,願意站在真理的一方。

作者為香港執業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顧問、華商律師事務所港澳律師執業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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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韓進珞

編輯 | 徐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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