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傑被判監一年。資料圖片

橙訊】36歲男子李俊傑承認在社交平台發布逾百則具煽動意圖貼文及相片,意圖抹黑警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一年。

李俊傑報稱任職巴士技工,他因這宗案件已被公司辭退。案情指,被告在去年3月至今年1月期間,先後在社交平台發布117則貼文、相片或圖片,意圖令人對警方的憎恨加深,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辯方在求情時指,案中只有9則貼文有人讚好或回應,貼文多流於情緒發洩及謾駡,形容被告只是自說自話。總裁判官蘇惠德斥責被告抹黑執法機關,作出欠缺事實基礎的陳述,須判處具阻嚇性刑期。

責編 | 海源

編輯 | 王兆陽

編輯推薦

美媒︰華府指示領事館恢復處理哈佛國際學生簽證

洛杉磯搜捕非法移民爆發衝突 華府派2000國民警衛隊平暴

皇后山邨食水|當局設3人專家組 協助溯源工作

連鎖餐飲景樂集團疑結業 工會接逾50員工求助

李家超:維護香港零關稅和自由港地位 不能扼殺成功基因  

特朗普稱與馬斯克關係結束 警告支持民主黨會有嚴重後果

周末睇新聞|南韓「改朝換代」李在明誓當「全民總統」 經濟外交多重困局考驗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