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思萱。
【橙訊】一名28歲內地女子涉在申請香港入境證時訛稱曾在美國的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又被指以假學歷報讀香港大學碩士課程以及管有虛假的港大證書。這名女子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管有虛假文書」兩罪,今日(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240日。
據悉,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案情、求情後,將兩罪的量刑起點定在300日監禁,被告求情獲三分一減刑。鄭紀航表示,被告不誠實取得港大學位後,再進一步管有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聲稱成績「優異」,貫徹不誠實的行為,遂將當中40日分期執行,總刑期為 240日監禁。
被告李思萱原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6⽉30⽇或該⽇前後,為取得入境證,即⼀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作出明知為虛假或⾃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她在2016年9月至2020年5⽉在哥倫比亞⼤學就讀。
李思萱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以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2⽉13⽇與2024年7⽉19⽇之間,⾸尾兩⽇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段,即向香港⼤學職員訛稱她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學的⽂學學⼠學位,⽽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學提供的應⽤語⾔學⽂學碩⼠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李思萱也被控於2024年7⽉20⽇或該⽇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書,即⼀張看來是由香港⼤學在2024年6⽉12⽇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保管或控制該⽂書,意圖由她或他⼈藉使⽤該⽂書⽽誘使另⼀⼈接受該文書為真⽂書,並因接受該⽂書為真⽂書⽽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或其他⼈不利。
據了解,李思萱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管有虛假文書」兩罪,與控方認罪協商下,獲撤回「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圖:資料圖片/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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