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吳凱瑩、林志華、梁耀祖。資料圖片
【橙訊】2022年7月,MIRROR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一個巨型屏幕從高處墮下,造成2名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及相關公司的3名項目經理涉嫌向康文署虛報設備重量,設備實際超重4.2倍,被控串謀欺詐等罪受審。控辯雙方今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裁決。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表示,被告提交的負重表數據,未能如實反映設施的實際重量,最終引致安全評估出問題而引發巨型屏幕下墮意外,雖然無直接證據證明,3名被告有明確協議,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透過向當局提交不準確的數據,企圖通過審批。
辯方則指出,負重表只是一個粗略估算,出現誤差是源於技術限制,被告並非故意欺詐或失職,只能算是普通疏忽。辯方說,康文署在審批文件時,未有發現文件有錯,亦應承擔部分責任。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藝能工程項目經理吳凱瑩、61歲藝能工程項目經理林志華及50歲廣域策劃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梁耀祖,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欺詐罪,指3人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3名被告聽畢結案陳詞後,離開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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