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認為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有可改善的地方。資料圖片
【橙訊】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認為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有可改善的地方。
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有逾2.6萬份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未獲遵從,樓宇公用部分窗戶的未獲遵從比率為27%,遠高於個別單位窗戶的4%;其中約1.1萬份,由限期起計逾3年至11.6年都仍未獲遵辦。
報告又指出,在2017至24年期間,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其中131宗在事發前,曾被送達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當中25宗的通知在事發時仍未獲遵辦。
另外,報告認為屋宇署花長時間完成部分強制驗窗計劃文件的審核工作,屋宇署在2024年就2070份文件完成審核工作所需的時間,其中233份(11%)文件的審核工作,在收到合資格人士呈交文件後逾6個月至2.2年才完成,平均為282天。而發現違規情況後,採取跟進行動需時也較長,最久的個案長達146天,才向有關合資格人士發催辦信。
審計署又認為,屋宇署在發出警告信和定額罰款通知書方面有可改善之處。截至去年底,有2565份法定通知已到期,但仍未向涉及的業主發出警告信,亦有19313封警告信是由法定通知的遵辦限期起計超過1個月才發出,未能達到目標時間;屋宇署仍未向18352份法定通知所涉的業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15913份由遵辦限期起計至去年底,相隔時間逾1年;在已發出的420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中,有2045張的罰款截至去年底仍未繳付,而屋宇署沒有把將這些個案轉介予法庭,以要求清繳款項。
報告指出,屋宇署於2019年成立快速檢控小組,以加快檢控未遵從法定通知的個案。審計署留意到截至去年,在3320宗已送達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個案中,84%仍未轉介予快速檢控小組以採取檢控行動,建議屋宇署加強轉介及採取檢控行動。
審計署認為,屋宇署要密切監察驗窗計劃法定通知的遵從情況,就未獲遵從的個案,特別是曾發生墮窗事故的個案,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以及探討措施,便利有關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進行訂明檢驗或修葺。報告引述屋宇署署長稱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編輯推薦
孫東:已敦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落實審計報告建議 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審計報告|填海工程令港珠澳大橋連接路工程受阻 審計署:開支大增逾10億
審計報告|有長者院舍券機構濫收費用 社署未按時限探訪巡查
審計報告|審計署:納米研發院資助協議未加維護國安條款 20次公幹機票渉款200萬
陳茂波:上半年盛事料吸引約84萬旅客參與 為香港帶來33億元消費
韋志成:土瓜灣「小區重建新社區」大部分項目2至3年內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