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將檢討違泊罰款金額。
文:橙新聞評論室
早前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將檢討違泊罰款金額,近日有消息指出政府擬將違泊定額罰款由現時的320元提升至400元;超速、切雙白線等違規行為罰款增加5成。外界有質疑認為政府是因財赤而向普通市民「開刀」,借調高罰款金額實現財政收入「回血」。而這顯然是一種誤解。
所謂「罰款」,其根本目的是要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市民起到震懾作用。若罰款金額過低,令違規者不覺「肉痛」,自然就無法起到阻嚇其再度違規的效果。事實上,即使是將違泊罰款增至400元,以香港的人均收入來看亦不算高。運輸及物流局指出,與香港經濟發展水平相若的新加坡、倫敦和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對違泊的罰款最高達香港的10倍;超速駕駛罰款最高為香港22倍。與香港相鄰的深圳,違規停車最低罰款為500元人民幣,最高罰款金額則為2000元人民幣,遠遠高於香港調整後的罰款金額。
以罰款填補財政,絕不是政府的本意;減少違反交通規則現象發生、提升香港道路公共安全,才是增加罰款的最終目的。市民對提升罰款金額有負面情緒是情理之中,但換一角度想,若駕駛者可一直做到遵紀守法、跟隨道路泊車指引,無論政府如何調高違泊罰款金額,都不會產生影響。
過去5年,執法部門共發出約1500萬張違泊告票,這一數字可謂驚人。香港不少道路間距狹窄,車流與人流密度較高,一旦發生違泊事件輕則阻塞交通、耽誤市民出行,重則有可能因產生視覺盲區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過往亦已發生多起車輛違泊阻礙消防車進場、延誤救援時機的事件,其中潛藏的安全隱患須引起各方重視。因此,調高違泊罰款金額實則是為了維護更廣泛的公眾利益,提升香港整體道路安全指數。
不過,香港公共場合泊車位較少的確是造成違泊發生的一項客觀原因。有的市民並非刻意違泊,而確實是在相關路段難尋合適車位,才會產生僥倖心理。對此,政府表示將會持續增加咪表泊位,制定短、中、長期目標提升泊位供應,善用高架天橋橋底空間、開發更多短期租約停車場以及在公共休憩用地中加設公共停車場等。相信隨着公共泊位的逐漸增加,以及違泊罰款的提高,市民會更加願意以尋找合適泊位取代貪圖便利的違泊行為。
政府通過調整罰款金額打擊違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說到底是為了保障公共安全。香港每年都有上萬宗交通意外發生,涉及上萬名傷亡市民,而不少意外都是由於不遵守交通規則才會發生。市民應當理性看待增加罰款一事,提升自身守法意識與道路安全意識,共同創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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