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近日宣布將從今年9月起分階段全面實施「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文: 梁文廣
房協近日宣布將從今年9月起分階段全面實施「富戶政策」,入息超額2倍但未超過5倍的住戶須繳納1.5或2倍的租金;超額5倍、資產超過入息限額100倍或者持本港物業者則須遷出。此外,不接受新租約者有4個月時間遷出。
與早前房委會收緊「富戶政策」的初心一致,房協此次更改租約、向入息金額較高的家庭徵收更多的租金絕非一種「懲罰」,而是在充分踐行「能者多付」的原則上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此次房協調整租約,已充分考慮到其轄下出租屋邨租金水平高於一般公屋,以及過往房協租戶並沒有「富戶政策」等客觀因素,而採取較為溫和的增收形式,相信對於現有租戶而言更容易接受。同時,房協還提供了4個月的遷出時間,較之市面上一般提前一個月通知遷出亦屬考慮周到,確保不願續租的「富戶」享有充分時間尋找合適住所及搬屋,是十分人性化的決定。
事實上,無論是房委會還是房協,向「富戶」收取額外租金只為實現資源合理分配,有序引導收入尚可的市民向上流動,增加他們購置資助出售項目的誘因,從而將緊缺的公營房屋資源讓給更加需要的人士。不過,社會也不應因「富戶政策」而污名化「富戶」人群,大部分居住於公屋的都是基層市民,而不少「富戶」的收入其實只是較普通公屋租戶略高,生活水平未必高出很多,因此政策原意只是希望公屋資源可以合理分配,並非要懲罰或趕走「富戶」居民。
此外,房協屬自負盈虧的非牟利機構,調整租約很可能會引發爭議,甚至引起「富戶」租戶集體訴訟。因此,房協應就新租約向租戶作進一步說明,釐清其中必要性與合理性。房協日前曾透露將在9月前舉辦超過100場解說會,相信會起到積極作用。同時,鑒於房委會推行「富戶政策」已有時日,社會上對於「能者多付」亦已形成強烈共識,加之房協此次又是以較溫和方式調整「富戶」租金,料大多數租戶會對新租約予以理解。
說到底,「富戶政策」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房協還應研討如何為「富戶」創造更多向上流動的空間。據悉,房協正在研討給予遷出富戶優先資格購買資助出售項目,並考慮跟隨房委會做法為其保留4年綠表資格。
筆者認為房協允富戶優先置業這一做法有可取之處,因為房協整體租戶及富戶較少,且轄下資助出售房屋供應充足,即使給予富戶優先權也不會對其他購買者造成太大壓力。而早前筆者曾建議房委會將富戶多交的租金「儲蓄」起來,作為其後購買資助房屋的首期,對房協而言亦不失為一個可以參考的方案。簡而言之,「富戶政策」在確保公平分配之餘亦要同樣重視引導住戶向上流動,才能真正加快出租屋邨的單位流轉,讓更多基層市民可以安居樂業。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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