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美國國務院發布所謂2025年「香港政策法報告」,特區政府對此強烈譴責。資料圖片
文:卓偉
3月31日,美國國務院發布所謂2025年「香港政策法報告」,並宣布對六名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特區政府強烈譴責,指有關報告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官員,再次顯露美國霸權主義下的野蠻,與其近期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施以欺負和壓迫手段的霸凌野蠻同出一轍。
美國所謂「香港政策法報告」,已經淪為一份徹頭徹尾的低級政治文宣,不但內容錯漏百出,老調重彈,張冠李戴,而且整份報告充斥著政治抹黑,惡意詆毀香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污蔑香港法治、民主、自由和人權狀況。這樣一份報告出自美國國務院之手,這是自暴美國的不堪,以一份毫無理據的報告肆意「制裁」恫嚇,更說明美國已是黔驢技窮。
近期愈多愈多國家已經認識到美國的霸權嘴臉,為了自身利益可以公然要求他國讓出國土和運河,可以公然脅迫他國服從美國政策,可以動輒施加其「長臂管轄」,更可以隨意「制裁」他國官員,美國的霸凌野蠻面目已經完全暴露於人前,失道寡助,注定美國的所為不會得逞,美國愈干預,香港維護國安的決心就更加堅定,美國代言人更不會有任何僥倖。美國的荒謬「制裁」,自欺欺人,不痛不癢,根本沒有意義。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美國聲明中所提及的指明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一直潛藏美國、英國和澳洲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美國的所謂報告,對於一班潛逃外國的國安犯不斷塗脂抹粉,將他們當作「自由民主」的代表和象徵,指特區政府依法追究他們就是損害香港民主自由,這是典型的顛倒是非,妄圖指黑為白。
這些國安犯不是因為行使發表自由而被捕,而是因為從事損害國家安全、鼓吹分裂等行為而被依法追究,全世界的言論自由,都不包括損害國家安全的自由,西方國家對於損害國安行為更是重錘打擊,請問美國政府會將損害國安的言行視為「行使發表的自由」嗎?這份報告從立論開始已經全部錯誤,這樣的報告有何可信性、公信力可言?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關報告要求以損害人權自由為名「制裁」香港官員,不但荒謬無理、顛倒黑白,更是以其慣用的「長臂管轄」方式,粗暴干涉香港內政,這是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行為準則的粗暴踐踏,從道理、法理上都完全站不住腳。
從道理上講,這樣嚴重的指控需要有證據。特區官員貫徹執行《香港國安法》,恢復社會穩定,修復香港法治,保障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和權益,究竟剝奪了誰的人權自由?如果說一些違法分子因為觸犯國安法被捕,因犯法而承擔刑責,這是罪有應得,與剝奪人權又有什麼關係?美國每年以國家安全法拘捕、判罰了多少罪犯,如果依法辦事就要受「制裁」,美國的相關官員又當如何?
從法理上講,制裁可以分為多邊和單邊。多邊制裁主要通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框架進行,至於單邊制裁可以由個別國家根據本國法律和利益所施行,但前提是必須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不是某些國家想制裁就制裁。現時美國的「制裁」是全世界最橫蠻、最霸道,不但要求美國人遵守,更要求非美國人民和企業都要遵守美國的制裁措施,這就是所謂的「長臂管轄」,這樣的霸道所為全世界只有美國這樣的「法治大國」一家。
特區政府發言人亦指出,美方多年來無視國際法的不干涉原則,肆意干預別國內政,扶植代理人、策動「顔色革命」,甚至以經濟和軍事手段脅迫,製造社會動盪和多場人道災難,令多國人民苦不堪言。美國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無日無之的干預、恫嚇,完全沒有任何理據,更不存在一絲一毫的正當性和公義,美國不是講法律、講事實,而是服務於自身政治的需要,藉着「制裁」干預香港內政,施壓官員,為反中分子打氣,鼓動他們繼續在香港社會繼續煽風點火,這才是「制裁」鬧劇接連上演的主要原因。
但這樣的操作有效嗎?事實已經很清楚。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美國對香港的所謂「制裁」從來沒有成功過,也不會動搖中央、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意志,更亂不了香港的大局。國家剛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反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對於美國的無理制裁必定更有力反制。至於美國的代理人,以為可以憑美國政府的撐腰,能夠避過法律的懲處,更是痴人說夢。
美國愈是到處「制裁」恫嚇,只會愈引起其他國家地區人民的反感,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愈加暴露美國的不堪與軟弱。以為靠一紙荒謬聲明就可以令其他國家和地區屈服,美國是否太天真了?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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