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橙訊】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指,條例草案通過後,遙距聆訊可即時適用在民事法律程序,而審訊以外的刑事法律程序,司法機構預期在草案通過後六個月適用。
陳國基表示,條例草案通過後,遙距聆訊一般適用於民事和審訊以外的刑事法律程序,司法機構預期在大約6個月後,才開始在後者使用遙距聆訊,讓持份者作出準備,同時會分階段發出務實指示,訂明操作細節,包括申請程序、指引等。他又說,條例草案生效後,司法機構準備在可行情況下,更加頻繁使用遙距聆訊,以及在合適的法律程序中,尤其是較為簡短的法律程序,例如三分鐘聆訊,優先採用遙距聆訊的模式。
陳國基指,自2020年起,司法機構已在各級法院進行超過2,100宗遙距聆訊,有關經驗正面。他指,現時由於法律限制,大部分刑事法律程序均無法以遙距方式進行,民事法律程序亦沒有明確法律條文規定在遙距模式方面各項事宜應如何處理。他強調,司法機構亦非常重視資訊科技的安全,並已參考政府發布的相關指引,不時更新司法機構自身指引、系統和設備,確保遙距聆訊能夠安全、公平、公正進行。
遙距聆訊不適用於國安案件
陳國基又說,考慮到如國安法律程序以遙距聆訊方式進行,會帶來潛在風險,因此條例草案已清晰訂明,與國安案件有關的任何法律程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透過遙距媒介進行。
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認為,在新冠疫情期間,法庭停擺超過半年,大大影響當事人權益及司法公義,認同應該盡快推出有系統的遙距聆訊方式,但認為應慎重考慮選擇哪些案件直播,以免造成司法人員和律師有巨大壓力。
編輯推薦
遙距聆訊草案明刊憲 刑事審訊或國安案不適用
朱家健|刑事審訊程序遙距聆訊是利是弊?
司法機構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 擬容許法院進行遙距聆訊
15歲少年疑不滿被查手機 持生果刀襲擊父親被捕
陳茂波:上半年盛事料吸引約84萬旅客參與 為香港帶來33億元消費
韋志成:土瓜灣「小區重建新社區」大部分項目2至3年內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