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方案於3月25日公布。資料圖片
文:朱家健
3月25日,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就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召開記者會,公布具體實施方案。新制重點包括:急症室收費調整至400元,惟第一類(危殆)及第二類(危急)病人可獲全額資助;非緊急放射診斷與病理檢驗服務則按項目收取50至500元不等費用等。換言之,公帑將減少了對非危殆非危急病人和傷者的補貼,預計這個做法無疑將減少非重症或緊急個案對急症室服務的負荷,並有效分流到私家診所或私家醫院。
首先,急症室的服務對象包括普羅大眾,政府在上調收費時須三思而後行,但當然筆者也十分同意透過調整急症室服務收費以杜絕濫用服務情況,又或透過收取貼近私營市場價格,將可把個別勉強可承擔較高價格或已購買醫療保險的病人導向私營市場,減輕醫管局資源的壓力。然而,很多時候,並不是求診者不想到私家診所,譬如在深宵時分,很多地區並沒有提供午夜門診服務的診所,即使是私家醫院也未必提供付費急症服務,尤其是兒童急症,很多病者在感到不適和彷徨時也不作他想,直接趕往急症室也是情理所在,而每逢長假期前後,較多的私家醫生休息,到公立醫院看急症門診也需要輪候十數小時。所以,在調整急症室服務收費的同時,醫管局也應與各區的私家醫生、私家醫院和私營連鎖診所提供相應的協調,例如增加夜診服務。
其次,現時綜援戶看急症服務是獲得豁免的,即使日後急症室服務作出調整,也不問病情,綜援戶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依舊留在保障圈內接受免費急症室服務,筆者認為保留綜援戶的診金豁免制度也不是不可,可以參照保險公司為投保人求診時設下的做法,按受助人年齡、病歷、每年留港日數等條件,釐定每年受助人獲全額豁免的求診診金次數,並同時設審批酌情權,先由求診者先行支付診金,再憑收據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退款,此舉可以助力減少綜援戶對免費醫療服務的依賴,讓珍貴的醫療資源用得其所。
此前,有部分外傭來香港廉價治病並「順道打工」,她們很多所治理的是需要長期接受治療的長期病患,即使完約或在被解僱邊緣,也要求僱主繼續維持僱傭關係,讓她們可以繼續留在香港,享用由香港納稅人津貼提供的廉價而優質的醫療服務,真的要動用香港打工仔血汗錢填平這個無底深潭,筆者認為這些做法很不該,既然外傭與香港已沒有任何瓜葛,卻硬要使用特區政府公帑。這已不是道德或救急扶危的問題,而是獲補貼資格的問題。
當然,政策也要平衡,避免一些病患者因診金問題而畏疾忌醫,令病情或傷勢惡化,醫療政策除了是福利政策,更是公共衞生政策,不能忽視,不能傾斜,不能採取保護主義,不能只把中產推向保險公司自購醫療保險計劃,中產家庭在面臨加稅(減少免稅額等)時已感受最深。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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