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會員日前表示,記協不提供帳簿給會員。資料圖片
【橙訊】記協近期陷入財政透明度爭議。有會員日前表示,記協不提供帳簿給會員,涉違反《職工會條例》。
網媒《透視報》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其主編李敏妮本身為記協會員,根據《職工會條例》,會員依法享有免費獲取帳目文本的權利。
記協一直以來都沒有公開財政狀況,官網不提供年報、核數報告、也沒有渠道讓公眾查詢。李敏妮在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
李敏妮指出,記協是按《職工會條例》在勞工處轄下的職工會登記局登記的工會。按《職工會條例》,記協必須訂立規則(或會章),而這份規則須包括《職工會條例》附表2內所規定的事項,包括「確保該職工會會員有合理機會查閱該職工會規則、 帳目簿冊及會員姓名登記冊」。
賬簿內容竟禁止「外洩或用作採訪」
記協起初沒有回應,此後在李的追問下記協至2月28日才回覆同意,但是又增加了查閱條件,包括「每次查閱限一小時,如欲再次查閱,煩請再次預約」、「禁止拍照影印」、「內容不得外洩或用作採訪」。
李敏妮認為,記協回覆的目的是要設立重重關卡,讓其難以查閱帳簿,因為查閱人士在一小時內根本沒可能看完以及消化複雜的帳簿及章程,而眾多資料也難以在一小時內筆錄完畢;此外,如果李敏妮發現有問題的帳目,有責任通知其他會員或向執法部門包括廉政公署舉報,但記協竟然規定李不得對所查閱的文件內容以任何形式外洩,或向他人披露。記協加入這些「規則」的目的是防止李敏妮舉報和報道。
記協擅自更改會章涉違《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指,《職工會條例》第37條訂明:「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記協要求李敏妮在查閱帳簿及章程時須遵守3項「規則」,相等於在會章13加上附加規則,這是在沒有得到局長批准登記下,擅自更改會章,並在處理李的查閱要求時,行使未經登記的規則,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有報道指,今次爭議並非記協首次陷入財務透明度問題。記協2021年被曝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開批評其「拉攏學生入會」後,連夜銷毀包含會員資料、銀行賬戶及「學生會員變正式會員」等敏感信息的碎紙文件,引發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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