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家彪(右)指,一些僱主對於對沖安排有誤解,建議僱主僱員有疑慮,可以先向勞工處了解詳情。

【橙訊】工聯會指近日有僱主誤以為,5月1日落實取消對沖前解僱員工可節省開支,呼籲僱主不要過度擔憂,一旦「計錯數」可能得不償失。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留意到近日有傳媒指,一些僱主對於對沖安排有誤解,他建議僱主僱員有疑慮,可以先向勞工處了解詳情,否則可能計錯數。他說,工聯會轄下的勞工服務中心熱線,近來收到不少相關查詢,但暫時沒有收到表明因為取消對沖而被解僱的求助個案。

鄧家彪舉行指,假設一名年資5年、月薪1.8萬元的僱員遭解僱,僱主須支付6萬元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可對沖5.4萬元,即僱主要額外補6000元;而在不設追溯期的對沖安排下,若僱主繼續聘用這名僱員,日後結束僱傭關係時,就可以繼續聘用期間的強積金供款,抵銷落實對沖前的遣散費。

鄧家彪指,取消對沖安排,不會干擾企業正常運作,又指現時本地失業率偏低,若輕易解僱員工,會導致人才流失,亦難以在市場覓得有經驗的人才填補空缺,提醒僱主仔細了解取消對沖的安排。

議員郭偉強指,為協助僱主應對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需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政府推出約332億元的資助計劃,資助將以50萬元為界限,相信都足以協助大部分中小企僱主。

勞工處回應指,勞工處透過播放電視宣傳片和在交通工具刊登廣告等,宣傳僱主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前解僱現職僱員不會節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的信息,又向不同商會、僱主組織及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發出電郵,並經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和18區關愛隊傳遞信息。對於勞工處今年有否收到懷疑僱主因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而提前解僱的投訴或查詢個案,勞工處未有正面回覆,僅稱僱員如懷疑其僱傭權益受損,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

圖:商台

責編 | 海源

編輯 | 孫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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