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去年接獲了688宗有關教育服務的投訴。
【橙訊】消委會表示,去年接獲了688宗有關教育服務的投訴,今年頭兩個月則接獲了94宗投訴,當中有個案的投訴人在報讀理財課程後,卻被推銷海外物業。
消委會列出了3宗投訴個案。第一個個案的投訴人在社交媒體看到A公司的廣告,推廣一個聲稱能利用社交媒體廣告而增加客戶量和銷售額的線上課程。當時顧問表示課程學費共87,000元,可平均分為10期繳付,並承諾投訴人每月除了向A公司繳付8,700元的學費和向社交媒體平台繳付520元的廣告費外,沒有其他成本。投訴人被「沒有其他成本」的承諾吸引,加上顧問引述曾有學員於3個月內成功賺取100萬元,如果投訴人即日報名,可以享有100%退款保證,於是她即時報名。
投訴人在經過4個月的課程後,發現如要達到增加客戶量的效果,需要購買其他協助工具,例如客戶預約系統、銷售系統、數據分析系統等,每月額外開支約1,400元,與公司最初的承諾不符。她引用100%退款保證,要求A公司退回已繳交的4個月學費。但A公司拒絕退款,並多次引用不同理由指出投訴人不符合退款條件,例如她需要先完成課程及清繳所有學費,以及她未有積極配合課程指示,即未有購買和使用其他協助工具。
該個案在消委會介入後,A公司回覆指,投訴人以分期付款繳付學費,不符合退款保證要求,而且於就讀課程的四個月間,一直未能提供證據,以證明她有配合課程指示,因此拒絕退款。會方已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向A公司再作追討。
有個案的投訴人是在社交媒體看到廣告後參加課程。資料圖片
第二個個案涉及推銷海外物業。投訴人於社交平台看到B公司的理財課程廣告,指課程可使學員掌握資產增值的方法。廣告標榜為學員進行專業個人資產優化分析,提供度身訂造的理財策略,更有機會與公司的星級導師面對面請教投資心得。投訴人報讀了課程並繳付學費48,000元。
當投訴人與B公司的理財顧問進行一對一諮詢後,發現B公司並沒有提出針對性的理財策略的優化指導。而所謂的資產增值方法,是指客人可自行投資海外物業,或支付十多萬元,讓B公司代勞。投訴人申請退款,但卻被公司以已提供相應服務為由拒絕。他再向B公司再作投訴,但6個月後仍然沒有回覆。
該個案在消委會介入調停後,投訴人指,B公司已主動與其聯絡以磋商解決方案。在與B公司面談及深入了解事件後,最終願意退回全額學費,事件得以解決。
有個案的投訴人被推銷海外物業。資料圖片
第三宗個案涉及免費的「人生課程」。投訴人在網上認識一位朋友,向她贈送一張電子免費學券,以參加一個由C公司舉辦的5天人生課程。投訴人與C公司的負責人預約見面。在會面過程中,負責人不斷推銷課程及分享報讀後的人生轉變,並要求她先繳付7,800元按金,投訴人在經過長達一小時的遊說後感到身心疲累,最終答應繳付按金。
投訴人在回家後,於網上發現有很多人生課程的騙案,考慮到自身安全問題,故於課程展開前聯絡C公司,要求退回7,800元。但C公司解釋需要先完成5天課程,才能取回按金,所以拒絕退款。
消委會指,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多次嘗試聯絡C公司,但都未能聯絡上。有見C公司沒有因會方介入而積極跟進,因此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再作追討,而投訴人亦表示會考慮向香港海關作出舉報。
第三宗個案中消委會無法聯絡上涉事公司。資料圖片
消委會總結指,現時部分的網上遙距課程由海外公司或辦學團體提供,萬一發生糾紛,可能牽涉兩地或多地的法律問題,亦可能因為牽涉海外公司而增加追討難度。而消費者報讀課程前,應先深入了解課程內容、授課方式、導師資歷、相關條款等資料,並留意辦學機構的口碑,再按自身需要報讀課程。如課程設有退款保證,應確保保證條件與條款均清晰列明於合約或收據中,報名後保留所有交易文件和課程資料,以作憑據。
消委會又提到,社交媒體儼然已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大家每天都會在媒體上接收到不同的廣告推送,涵蓋各式商品與服務,當中不乏吸睛內容,提醒大家應保持理性,冷靜思考自己是否需要相關產品或服務,否則可能會不慎消費,甚至誤墮騙局。
消委會提醒大家應保持理性,冷靜思考自己是否需要相關產品或服務。
圖:消委會、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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