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虹秀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
【橙訊】2019年8月,灣仔軒尼詩道發生非法集結,多名黑衣人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涉事被捕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經審訊後被裁定脫罪,其後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被控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今日在區院被裁定罪成,即時還押。
法官將求情押後至4月3日進行,4月9日陳虹秀將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判刑。45歲被告陳虹秀,為註冊社工,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鍾明新在裁決理由書稱,已考慮辯方的陳詞及論點,認為辯方的各論點並不成立,而控方亦已證明每項控罪元素。被告是有備而前往現場,並走進示威者的中心集結地帶,看見及清楚知道情況已演變成危險的暴動集結,但仍選擇不離開,繼續留在現場,甚至跟隨警方防線,不斷叫喊針對警方的失實指控,直接表明或暗示警方當時的行動,包括推進、驅散、拘捕過份快速,或過份使用武力等,內容不公允並具挑釁性,明顯會令集結人士情緒更高漲、對警方的態度更敵對。
法官又指,陳虹秀以「守護公義」的社工身份身處現場,為示威者撐腰,並以叫喊失實指控的方式,有意識地為參與集結的人士發聲,從而拖延警方對暴動集結人士的行動,她的言行反映她認同示威者的做法,認為她和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並共同行事,為示威者給予支持及作後盾,壯大及增加他們對抗警方的決心及信心,唯一合理推論就是她有意圖參與暴動,並鼓勵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而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亦能令法庭能作出壓倒性的推論。
至於辯方提出,示威者未必能聽到陳虹秀的說話,法官指,被告叫喊的說話是否實際上鼓勵了示威者,並非重點,亦非控罪元素,重點是她是否具有相關意圖,以及她的言行是否能鼓勵示威者。
社工註冊局網站顯示,陳虹秀的社工牌照上月屆滿,目前正審核續牌申請。註冊局主席許宗盛表示,陳虹秀暴動罪成,而且要即時還柙,反映法官認為她的罪行嚴重,相信她很難成功申請續牌;但若她上訴得直,當局會再審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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