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加控2人,涉嫌與土拓署項目承辦商時任副總經理涉貪案有關。資料圖片
【橙訊】土拓署將軍澳一個工程項目的承辦商時任副總經理涉嫌與分判商協議,助分判商取得該項目的分判合約後,接受賄款200萬元。廉署昨日(3日)加控另外2名與分判商相關的人士貪污罪名。
早前被廉署起訴的分別是41歲的許文舉,為時任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代表處)副總經理,以及61歲的吳官勝,為恒佳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營運者,去年9月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
廉署日前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昨日加控另外兩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分別為74歲的恒佳工程董事兼股東吳國希,和47歲的商人黎偉強,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申請合併兩宗案件,並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案發時許文舉為中鐵十五局副總經理,負責監督該公司在本港的工程項目。至於恒佳工程由吳國希成立,案發時吳官勝為恒佳工程的營運者,而黎偉強則是吳國希及吳官勝的同夥。
案情指,自2022年5月起,中鐵十五局與另一間建築公司合作,承辦土拓署於將軍澳一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許文舉代表中鐵十五局加入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批項目各分判合約的標書及相關監督事宜。吳國希及黎偉強被控涉嫌於2022年7月至11月期間,與許文舉及吳官勝一同串謀,使許文舉同意從吳官勝接受賄款200萬元,以協助恒佳工程取得工程項目中的斜坡及泥釘工程分判合約。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4名被告涉嫌於期間達成貪污協議。調查亦發現,若非獲許文舉向項目的管理委員會推薦,恒佳工程並不會獲邀入標。恒佳工程在投標期間曾獲許文舉提供意見及協助,但其入標價並非最低,最終未能取得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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